海事處最後決定走正規法度,停止海盜及戰利品交割。
直接由海事處收買,代價就低了很多,這部分由客船方和海事處還價還價大半天,最後沈文劍點頭,以2700金幣總額成交。
這一項,沈文劍觀光團和客船方,彆離獲得1950金幣。
馬蒂港作為新航路正中間地帶的中繼港,為新型貨輪加煤,能讓貨輪在分開陸地時減少一半的載煤量用於堆放更多貨色,讓鷹隼商會及幾個馬蒂港的合作開辟商會,極其有效的節製了海運本錢。
遵循每人頭5金幣的海員先容費,直接把人轉交給港口方,是最快的,不過沈文劍並情願便宜那些身上被怨氣膠葛的傢夥。
海盜嘍囉的措置,沈文劍撇開客船船長,一部分做先容海員移交,另一部分約三十人則做勞改犯移交。
不過這一筆對客船是跑幾趟纔有的利潤,對沈文劍幾個就真不算多了。
通過做各種船的補給,馬蒂港有一筆還算客觀的利潤,幾家股東的心都很野,利潤冇有抽走,全數反應到港口,每年都會增加新的泊位。
但是真要將此當作個奇蹟去做,就會發明太困難了,利潤不穩定。
“外人”的船加煤不便宜,比陸地上貴出三倍,可隻要不占有商品越洋利潤的大半,也情願在此加煤。
如此一來,沈文劍和客船方各自獲得3500+金幣,馬蒂港得船一條,獲得事蹟多少,壯勞動力多少。
禿鷲海盜團被抓捕的人裡,有賞格在身的獨一5人,總計5200金幣,大師級的頭領一小我就占掉七成。
但這些賞格不是同一地區收回的,如果要在馬蒂港領錢,馬蒂港要收取25%的俘虜轉移費,也就是手續費。
也正因為對他們來講錢不算多,事件裡比較閒的吳宙兩口兒也隻是略微推委了一下便把錢收下了。
利用商船或客船騙海盜靠近倒是可行,可要在海上漂多久纔會碰到海盜脫手,時候完整不成控。
比如運煤船隊被風暴或海盜坑了,馬蒂港仍然能保持煤炭的充足供應。
不過大師都加煤,西北的島子產出跟不上,從陸地運煤至馬蒂港就成了一項新的遠洋貿易停業,用於補助島子的產能同時,也能締造一個抗風險環境。
不但僅是在大洋中間修建出大型港口及配套工程,乃至另有個配套的島子也同時被開辟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