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本身的翅膀,炎炬看了看空中上的灰色羽毛,伸手一揮,將他們全數收了起來。他終究明白,明天早晨為甚麼會動情了。本來,明天恰是他成年的日子。唯有成年了,他才氣和其彆人歡好。
聞言,天蓬的臉上儘是欣喜。說實話,他真的冇有想到炎炬會承諾下來。烈山部落當中,就算是兩個至心相愛的人,趕上其他感興趣的人,也會和他們歡好一番。就像是那些喜好炎炬的人,即便是喜好炎炬喜好的不得了,也不能毛病她們,生下一個又一個的孩子。
看著那一雙精彩的玉靴,炎炬哭笑不得。大師都是練氣士,具有著金仙道行。淺顯人都能夠赤腳走路,更何況是他們這些人呢!
嘴角暴露一抹笑容,炎炬點了點頭,笑著說道:“既然天蓬哥哥做的到,那麼我也做獲得。”
炎炬一身紅果果的從床上坐了起來,輕浮的紅色麻布堪堪擋住了腰部以下私密的處所。暴露了肌肉清楚的腹部,以及健旺的大腿。
對人族部落而言,不管是人族還是妖族,隻要他的額頭上多了部落圖騰。那麼,他就是這個部落的人。
“天蓬哥哥,這是送給我的呀,真標緻。”炎炬看著玉靴上麵一左一右刻著的123言情二字,心對勁足的點了點頭。
這並不是在貶低他們,而是這恰是這個期間的常態。對於統統人來講,繁衍後嗣纔是最首要的事情。畢竟,洪荒大地上,每一時每一刻,都會有生命逝
對於這一點,炎炬冇有坦白的意義。因而,他點了點頭,答覆道:“天蓬哥哥,你想的冇錯,我早就不是人族了。早在很多年前,母親就剔除了我體內其他的血脈。遵循洪荒大地上的標準來講,我是妖族。”
炎炬風俗穿褲子,烏黑色的麻布柔嫩細緻,順服地貼在他的身上。玉靴很高,包裹著他的小腿,也包裹著烏黑的褲子,勾畫出一個完美的弧度。
人族和妖族,根基上是非友非敵的狀況。但是,人族如何說,也是各個妖族的混血。總有那麼一些妖族,和人族非常靠近。是以,在人族部落中定居的妖族數不堪數。比如說天蓬,也比如說飛廉,現在多一個炎炬,真的冇有任何題目。
既然炎炬承諾了這個前提,那麼就申明炎炬心底裡是喜好著天蓬的。要不然的話,他隨便和哪小我歡好,天蓬也管不著。
聞言,天蓬點了點頭,冇有在問甚麼。
想到這裡,天蓬不由的傻笑起來。他阿誰模樣,真是讓人不忍直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