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炬之以是承諾這個要求,隻是為了不讓本身成為一個渣男罷了。既然那些不該做的事情,都已經做過了。那麼,天蓬就成為了他的任務。不管是喜好也好,還是不喜好也罷。這一個任務,他永久都會但在肩頭。

既然炎炬承諾了這個前提,那麼就申明炎炬心底裡是喜好著天蓬的。要不然的話,他隨便和哪小我歡好,天蓬也管不著。

赤*裸著腳站在石板上,炎炬向前走了幾步,想要去櫃子中拿一雙鞋子。暮年,他尚且年幼的時候,曾經煉製過幾雙布鞋。現在,恰是穿它們的時候。

:“炎炬,我天然是做獲得的。這些年來,我的事情你也看在眼裡。幾百年了,我何嘗和其彆人交好過。”

“天蓬哥哥,你剛纔的阿誰要求,你本身做的到嗎?”炎炬莞爾一笑,問道。

這並不是在貶低他們,而是這恰是這個期間的常態。對於統統人來講,繁衍後嗣纔是最首要的事情。畢竟,洪荒大地上,每一時每一刻,都會有生命逝

炎炬啞然發笑,哭笑不得的說道:“你看我的模樣,像是有事嗎?我昨晚方纔成年,以是褪去了身上的羽毛,重新長出了新的羽毛。這類事很平常,不消大驚小怪。”

抬眼看向四周,炎炬驚奇地發明,地上撒了一地的雞毛。灰色的羽毛,帶著一種稚嫩的感受,看起來非常眼熟。

炎炬挑眉,驚奇的看著天蓬,說道:“天蓬哥哥,你知不曉得你這個題目,非常能人所難呀?你這麼霸道,真的好嗎?”

對人族部落而言,不管是人族還是妖族,隻要他的額頭上多了部落圖騰。那麼,他就是這個部落的人。

這個期間的人,餬口風格非常隔放。並不是歡好以後,就會成為一對默許的朋友。就像是後代的一夜情一樣,有一個開首一定就有一個末端。

對於這一點,炎炬冇有坦白的意義。因而,他點了點頭,答覆道:“天蓬哥哥,你想的冇錯,我早就不是人族了。早在很多年前,母親就剔除了我體內其他的血脈。遵循洪荒大地上的標準來講,我是妖族。”

聞言,天蓬的臉上儘是欣喜。說實話,他真的冇有想到炎炬會承諾下來。烈山部落當中,就算是兩個至心相愛的人,趕上其他感興趣的人,也會和他們歡好一番。就像是那些喜好炎炬的人,即便是喜好炎炬喜好的不得了,也不能毛病她們,生下一個又一個的孩子。

“天蓬哥哥,這是送給我的呀,真標緻。”炎炬看著玉靴上麵一左一右刻著的123言情二字,心對勁足的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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