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有了!”話題終究被扯了返來,“毅親王的手劄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已經授予我在江南道的臨機措置之權,能夠隨時變更軍隊剿除白炎教。”
以毅親王的身份職位,彆說是在文書的最後落款了,就是在任何筆墨質料當中,都是不成能有人去直呼他的名諱的。
這不要了性命了嘛!
而蕭文明拿出來的這份手劄,是毅親王的親筆,這個效力就更了不得了。
但是中國當代說到底並非一個法治的社會,而是一小我治的社會——一句話說出來有冇有效有多大的用,並不是看它產生的根據是如何的,而是看說出來這句話的人到底是誰……
而毅親王,更不成能是個愣子,恰好咬定了說:我一句話都冇問過你,你這是在自作多情了吧?
當時的秦福可叫一個受寵若驚,要不是函件事關奧妙,秦福都恨不得把它裱起來,日日放在書房裡賞識,碰到朋友過來做客,還能夠誇耀一番。
蕭文明這個謊撒得很美滿,也不由得秦福不信賴。
這類管理體例和管理形式,用當代的觀點來看,是不精確且不穩定的,但是在中國當代社會,這倒是獨一可行的。
這話就叫“一個唾沫一顆釘”,讓秦福也不得不信賴:麵前這個固然揭示出了必然的軍事才氣,卻也有很多弊端的蕭文明,的確獲得了毅親王的絕對信賴!
哪怕就是通過武舉考上去的,撐死了也就是個小學文明程度,能夠讀懂和撰寫簡樸的軍令,就已經能夠自稱是“儒將”了。
但也不消他瞭解。
而秦福見蕭文明手裡拿著毅親王的親筆信,起碼申明這兩人之間的乾係非淺。
這就有些分歧適實際環境了。
可湯燦爛倒好了,官位比蕭文明高這兩級呢,卻對蕭文明言聽計從,比主子還不如……這又是個甚麼套路?秦福完整冇法瞭解。
而在當代這類通訊技術、印刷技術、傳播技術都非常掉隊的環境下,底子就不具有如許的立法前提。隻能依托各級官員,按照法律的根基精力,以及傳統的品德看法,做出一些法律以外的定奪。
秦福見蕭文明俄然如許持重,也刹時感到茲事體大,可見蕭文明遞上來的手劄他卻不敢接,支吾著說道:“這個……這個我不熟諳字啊……”
一樣一句話,彆說是一個布衣老百姓和一個官員之間的差異了,哪怕就是彆離由天子說出來和由宰相說出來,其能力都是大相徑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