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之前鄭誌祥見到王倩倩穿成如許,必定會由衷的歌頌一句:真美。但是現在鄭誌祥隻感覺噁心。

進到內裡,一陣陣狂燥的歌曲就直接突入到了鄭誌祥的耳膜當中,跟著這狂燥音樂不竭扭動著身軀的年青男女,舞台上麵穿戴真空的美女舞郎,飆高音的歌手,花花綠綠的燈光,該有的都會腐敗都一一的進入到了鄭誌祥的眼球。

因為在王倩倩的身邊站在一個長相矮胖的大肚醜男人。

以是她要抨擊鄭誌祥!

傳聞在這裡,隻要你出得起充足的錢,就算是一線明星還是能夠給你整來。

對於夜總會這類處所,鄭誌祥可謂是冇有去過。

傳聞去夜總會內裡玩,彷彿有一個叫‘強迫消耗’,意義就是你去了那邊就必須最低消耗多少,要不然你就會被費事給找上。

本來吧!在內心深處,鄭誌祥是不屑來這裡的,但是現在為了保住本身的小命,鄭誌祥也隻得硬著頭皮走了出來。

在看本書的朋友可否出來留個爪印呢??????

“喲!我當這是誰哦,本來是被我甩了阿誰窮**絲啊……”

坐在這個角落,喝了幾口酒以後,俄然一個聲音傳入到了鄭誌祥的耳朵內裡:

你有錢,她們就笑得光輝,你冇錢,她們連瞥都懶得瞥你一眼!

當然了詳細是不是如許回事,鄭誌祥就不清楚了。

要不是因為鄭誌祥去公司那麼一鬨,她能被王同箭給一腳踹掉?要不是因為鄭誌祥,她現在能陪一個這麼醜惡的男人睡覺?以是她恨死鄭誌祥了。

這個王倩倩本身之前如何就冇有認清呢?一個為了錢,不吝出售本身的精神的女人,即便對方再醜惡,隻要給錢,她就能讓對方上的一個實足拜金女人。

現在,鄭誌祥對王倩倩感到噁心,而王倩倩對鄭誌祥則是感到非常的仇恨。

她們一個個笑得跟朵花似的,但是這是帶著醜惡的款項買賣的笑容。

處所是來對了,但是要賺取這情感晶本身該如何動手呢?鄭誌祥一時之間還真冇主張。

在這內裡,隻要你有錢,那甚麼都能夠給你弄來,如果你冇有錢,那你身上的甚麼都要弄冇。

穩了穩心神,鄭誌祥找了一個角落,學著彆人點了一瓶洋酒,然後坐了下來。

現在王倩倩上身穿戴一件米黃色的T恤,下身配搭著一條超短裙和玄色絲襪,腳上套著一雙紅色的高跟鞋。

要賺取情感晶必必要在有人的處所,而要賺取更多的情感晶那就要到有更多的人的處所去,現在是早晨十一點多,此人多的處所無疑就要算是夜總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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