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出她所料,待他們跨入議事堂大門後, 就見上首,有一人坐於胡床之上, 慕容輔、秦臻都陪坐於下首, 神情恭謙。這是個豪氣勃勃的女子,瞧著二十多歲的年紀,一身紫色的大翻領箭袖胡服, 踩鹿皮馬靴,手邊擱著一柄金鞘大橫刀, 戎裝表態。一頭烏黑長髮簡樸地梳了個高髻,銀冠簪之。額上係一條同服色的嵌玉抹額。一雙杏眼波光流影、風采萬千,眉宇間淩氣逼人, 高鼻與當今賢人一脈相承, 紅唇微薄, 檀口嫣麗。五官立體飽滿,一派天家氣象,宏然大氣。
方丈之死的第二大疑點,是方丈的死因之謎。這個實在與之前第一大疑點有必然程度上的關聯。方丈很難說是死於不測或者他殺,但是如果他殺,凶手采取的伎倆,也就是讓方丈中炭毒滅亡的體例,實在過分煩瑣、草率而不完整。
方丈之死的第三大疑點,是禪室中的供案、佛像被打翻這件事。為何說這個是第三大疑點,啟事在於供案、佛像,與方丈死去的位置有必然的間隔,都在禪室的北麵位置,而方丈死於南麵的書案以後。我們很輕易猜想,這是方丈與凶手鬥爭時打翻的。但某以為這個猜想能夠性不大。某細心查抄過方丈的屍體,他的身上冇有任何的外傷陳跡,很難說死前和人經曆過決死鬥爭。凶手如果想要用炭毒殺死方丈,那麼就必須先讓方丈落空自主才氣,而方丈身上既無打鬥陳跡又無捆綁陳跡,就申明,該當是用了迷藥迷暈了方丈。既然迷暈了方丈,就不存在和方丈打鬥當中撞翻供桌的環境。獨一能夠想出來的公道解釋是,或許凶手是在尋覓甚麼東西,暴躁之下打翻了供案。這是連絡方丈周身被翻得極其混亂的物品所判定出來的結論。那麼這就引出了彆的一個題目,凶手在找甚麼?這個東西很關頭,該當與第二點,也就是方丈之死的啟事有直接乾係。
“起首方丈之死第一大疑點,是某於方丈死去的禪室當中發明的火盆。這火盆在四周物品全數打翻的環境下,擺放端方,引發了某的思疑。以後,某察看到火盆四周的筵席之上撒了一層薄灰,盆內火炭莫名少了很多。經扣問,可鑒定,這火盆案發當晚被動過,其內的柴炭少了很多,被甚麼人出於某種不得而知的啟事給取走了。那麼,究竟是方丈本身動的,還是凶手動的,不得而知。為何要動,也不得而知。獨一能夠停止猜測的是,火盆當中或許燃燒了某種不成讓外人曉得的東西,乃至於凶手亦或者方丈將其燃燒後的灰燼取走藏起或燒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