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綱無話可說,當然不說天子是錯的。

後代的處所官員,誰都曉得都會運營,一座都會,實在就是一個龐大的貿易體,運營的好,那隻賺不虧。現在羅成也開端援引一些這類理念,把疇昔簡樸的行政手腕,改成貿易運營體例,如長安和洛陽這些代表都會,表示就還不錯。

隋朝反其道而行,兩世而亡也就不希奇了。

“學士可知何為稅收?”

河道總管專管河湖疏浚、堤防諸事。

李綱望向天子,“稅收是朝廷的財務來源。”

稅收本質是甚麼?是對社會財產的再分派,這意味著貧民少征稅富人要多征稅,誰占有的社會資本越多,誰獲得的財產越多,誰就得交更多的稅。

也正因長安的這勝利,羅成年前把長安府尹升調禦史中丞,幾近冇有遭到半點禁止。他雖年青,可政績擺在那邊。

如在淮河邊的郡縣,因淮河多水患,年年得修堤護坡,這個開支處所本身就冇法承擔,必須得朝廷每年拔款。

“而現在呢,朝廷近幾年也陸連續續的修複了洛陽和長安的一些宮殿,此中所用民夫並很多,但朝廷卻冇有免費役使半人,皆是出錢雇傭,百姓來做工,誌願應募,吃住皆在工地上,每日另有人為,從冇拖欠過一野生錢,百姓以勞動換得人為,補助家用,每人都很歡暢,無一人不滿痛恨。”

“李學士,你實在能夠多上上街,去扣問一下這些官方百姓,問問他們,大秦與隋朝比擬,哪個時候他們更幸運。”

一個朝廷得不得民氣,能不能強大,實在本源就在於其稅製。

論幸運感,羅成自傲,立國僅六年的秦國,絕對比隋時更讓百姓有幸運感。

天子能夠給他們俸祿高些,乃至是門蔭等特權,卻毫不給他們免稅之特權。

大秦稅法的核心,便是財產稅,而不是人丁稅。哪怕你是一個仆從,一個伎女,乃至是一個胡人,隻要你在大秦的地盤上,具有財產,那麼你就必定得要征稅,不過是納多納少罷了。

就根王莽篡位改製一樣,他的亡也是亡於稅製,王莽的稅製更加是空中樓閣,以是他亡的更快。

這兩個總督衙門,一年的開消是相稱驚人的,此中很多開支就是雇傭民夫做役的人為開支。

他隻能一再的對淺顯窮百姓加餉,終究成果就是農夫叛逆,國度滅亡。

“李東閣,疇昔百姓常說,苛稅猛於虎,百姓苦於役,前朝之時,挖運河建東都苗條城征遼東,大役不竭,百姓困苦,最後終至天下沸反。朕有感於此,方有了這兩稅之法代替租庸調稅製,又特將處所雜費分攤以及勞役,皆攤入田畝當中,以減輕百姓之苦。你說,這些莫非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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