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題字[第2頁/共3頁]

不過武媚娘卻道:“三郎如果不欲作畫倒也無妨,這丹青之道媚娘也還略同一二,不如便由媚娘獻醜,為這燈著彩,三郎題字,如何?”

自打武媚娘與李恪瞭解,而後訂婚,這還是李恪第一次得暇與武媚娘閒逛,李恪看著武媚娘興趣頗高,倒也不忍回絕,因而笑著應道:“如此也好,我也好趁此見地一下媚孃的本領。”

武媚娘畫的非常較著,這畫中的少年也不難猜出是誰,還不等李恪開口,連一旁看著的店家都猜了出來。

“這位小娘畫的莫不是楚王殿下昔年在陰山牧羊之景?”店家看著武媚娘所繪的燈籠,對武媚娘問道。

店家回道:“燈作價兩百錢,如果小娘再用得上筆墨,則需另加一百錢。”

李恪看著麵前的燈籠,對武媚娘道:“這也是彩燈,隻是這彩燈還未及繪色罷了。”

店家想了想,點頭道:“那哪還記得,那已是四年前的事情,楚王的模樣早已記得恍惚了。”

這畫中的少年郎約莫八九歲的年紀,身姿清臒但卻矗立,手中正拿著一個長長地竹節,竹節之上繫著的則是犛牛的尾毛,正轉頭南顧。

這店鋪的作價倒是與李恪所猜想的一樣,平常彩燈尚不敷兩百文,可這家鋪中還未著彩的燈便需兩百文,這還是冇算上著彩所需的筆墨錢。

李世民諸子,若論騎射之術,當以李恪為冠,這也是環球皆知的,但若論丹青,李恪於此道實在名聲不顯,李恪所言也是真相。

武媚娘看著李恪書於紙上的詩,臉上已然動容,世人皆知李恪在陰山牧羊,但卻少有人知其貧寒,這首詩短短四個短句,卻將這幅畫統統未儘之意儘數書於紙上。

“公子的詩甚好,隻是未免過分謙了,若非公子在北地調停,大唐又怎會如此順暢地定鼎突厥?”

“三郎快來,三郎快來,你且看這是何物?”李恪與武媚娘正並肩走著,武媚娘彷彿俄然發明瞭甚麼極成心機的事情,指著前麵的一件鋪麵,忙對李恪道。

本日李恪新的那匹白馬確是可貴一見的神駿,但此馬高大,比起平常的馬來總要高上那麼一頭,並且通身烏黑的一片,不見半根雜毛,如許的馬如果牽出來,哪怕是在長安城,也是刺眼地很。上元節出遊本就是圖個與民同樂的樂子,如果大張旗鼓地反為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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