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死者後背的淺層肌肉有較著的受擠壓構成的出血陳跡。
我從數碼相機中看到了原始現場的照片,點了點頭,感覺交警說得有理。
“凶手殺了人,急於將牆上的血跡粉刷掉,下一步,我們鏟去新粉刷的乳膠漆,不曉得有冇有但願發明感化到牆壁內的血跡。”我說,“彆的,偷狗的事情也應當引發正視,畢竟不會有那麼多偶合,鄰居家的狗養了這麼多年冇人偷,死者死前一天被偷,剛巧被偷的是會叫的狗。這確切很可疑。以是下一步,要派一組人搜尋裝潢工的家,看能不能找到偷狗的東西和藥品。”
林法醫點點頭:“那我先下了。”
這個發明太出乎料想了,如何能夠?出血是餬口反應,莫非死者還真的是跌落橋下的?莫非我們之前的闡發推斷全數弊端?
我開著車,帶著林法醫以及兩名窺伺員,在窺伺員的指引下,一起顛簸,到了死者的家裡。
我笑著說:“這但是首要發明,按照這兩件衣服的環境看,死者頭部受傷的時候應當是上身直立位,以是血液纔會流到肩膀上;第二,死者頭部受傷的時候,應當冇有穿外套,以是血液纔會流到穿在內側的T恤上!”
“彆急,我們看完屍身今後再下定論!”我淡定地說道。
3年的光陰轉眼即逝,我一起跟著師父奔赴各種凶惡的現場:有的惡臭難忍、蠅蛆滿地,有的充滿著毒氣,有的隨時都會爆炸,有的埋冇了烈性的感抱病病毒……但隻要有師父在身邊,看著他沉著、淡定地措置題目,聽著他有條不紊地闡發著解剖發明的線索,就算是再傷害的處所,我也總能找到一些安然感。
“這輛摩托車是吳明路的?”我指著支在一旁的摩托車說。
洋宮縣殯儀館法醫學屍身解剖室內,吳明路溫馨地躺在屍身解剖床上。我們達到的時候,兩名剛插手事情的法醫已經開端對屍錶停止拍照、錄相,並將死者的衣服逐層脫了下來。
“如果是速率很快地從斜坡衝下了橋,因為有初始動能,屍身和摩托車如何能夠跌落得離河床這麼近?”我說,“橋又有十多米長,死者不成能從橋南頭衝過來這麼遠,對吧?如許看起來,倒像是騎著摩托車漸漸從橋北頭斜坡處掉下去的。冇有初始動能啊。”
4
2008年的春季將近結束的時候,師父俄然說:“我的左耳彷彿聽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