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堂的麵積獨一七八個平方,地板已經被血跡全數感化,無處下腳,牆壁上和東西兩側的門上有多處噴濺狀、甩濺狀和擦蹭狀的血跡。
我走到門口的玄關,指了指一側的衛生間,說道:“第二種能夠,就是凶手事前進入現場,關掉總電閘後,暗藏在這裡。劉剛回家後開燈發明冇亮,覺得保險絲燒了,就關掉了燈的開關,然後換鞋。這個時候凶手從衛生間出來俄然攻擊了劉剛,劉剛捂住傷口,然後因為暈厥,用手扶了牆,留下血掌紋。凶手趁機推劉剛進入客堂,冇想到劉剛體格結實,固然頭部受了傷但仍和凶手停止了鬥爭。但是終究因為手無寸鐵、被敵手多次擊打頭部後倒地,凶手恐其不死切割了他的頸部。最後凶手怕我們曉得他是提進步入現場的,又開啟了總電閘。但是這個時候滿手是血的他不成製止地在總閘上留下了血指紋。如許解釋的話,前麵關於燈的衝突就全數解開了。”
看來人在極度驚駭的時候,腎上腺素大量分泌,能讓腦筋非常復甦,並激起靈感。這時的我,彷彿發明瞭電閘和這起案件中的燈的乾係。如果現場那天恰好跳閘了,會是如何呢?我來不及多思慮,跑到值班室向飆哥彙報了這個設法。
更讓我們鎮靜的不是這個電源盒,而是電源盒蓋上的血跡。血隻能噴濺到牆紙上,但不成能噴濺到牆紙內裡的電源盒上,必定是凶手殺了人今後,翻開牆紙動了內裡的電源盒。
回到法醫中間,我和飆哥顧不上吃午餐,當即投入了屍身解剖事情。
“那為甚麼凶手在無燈的環境下切割頸部還能切割得那麼麋集?還能精確地找到電閘的位置?”
因為不該有的姦情,或者說是因為50萬元,兩個本該幸運的家庭硬生生地被毀掉了。
當我和飆哥以及痕檢員小方趕到現場時,發明現場的大門外竟然另有一個轄區民警在值班保衛,可見局裡對這起命案還是非常正視的。
“你有甚麼依傳聞劉剛是剛進門就遭到了攻擊呢?”飆哥接著發問。
“有理有據!”飆哥朝我豎起了大拇指,“我附和你的推理。但是凶手為甚麼不在小區外冇有人的處所脫手,而非要進門了今後才脫手呢?”
“彆急著歡暢,”飆哥說,“理一理思路吧。”
飆哥穿戴鞋套站到了矮櫃上,敲了敲那塊與眾分歧的牆紙,收回砰砰砰的浮泛聲,果然,這塊牆紙的前麵是空的。用強光手電細心照了照,這塊牆紙四周果然是有裂縫的,悄悄一掀,暴露了內裡的電源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