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李斯列傳[第5頁/共10頁]

始皇三十七年十月,行出遊會稽,並海上,北抵琅邪。丞相斯、中車府令趙高兼行符璽令事,皆從。始皇有二十餘子,宗子扶蘇以數切諫上,上使監兵上郡,蒙恬為將。少子胡亥愛,請從,上許之。餘子莫從。

臣聞地廣者粟多,國大者人眾,兵彊則士勇。是以太山不讓泥土,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無四方,民無異國,四時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以是無敵也。今乃棄黔黎以資敵國,卻來賓以業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纏足不入秦,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者也。

故韓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虜”者,何也?則能罰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者。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韓子曰“布帛平常,庸人不釋,鑠金百溢,盜蹠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平常之利深,而盜蹠之慾淺也;又不以盜蹠之行,為輕百鎰之重也。搏必順手刑,則盜蹠不搏百鎰;而罰不必行也,則庸人不釋平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牜羊牧其上。夫樓季也而難五丈之限,豈跛牜羊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塹之勢異也。明主聖王之以是能久處尊位,長執重勢,而獨擅天下之利者,非有異道也,能專斷而審督責,必深罰,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務以是不犯,而事慈母之以是敗子也,則亦不察於賢人之論矣。夫不能行賢人之術,則舍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於是乃相與謀,詐為受始皇詔丞相,立子胡亥為太子。更加書賜宗子扶蘇曰:“朕巡天下,禱祠名山諸神以延壽命。今扶蘇與將軍蒙恬將師數十萬以屯邊,十有餘年矣,不能進而前,士卒多秏,無尺寸之功,乃反數上書直言誹謗我所為,以不得罷歸為太子,日夜怨望。扶蘇為人子不孝,其賜劍以自裁!將軍恬與扶蘇居外,不改正,宜知其謀。為人臣不忠,其賜死,以兵屬裨將王離。”封其書以天子璽,遣胡亥客奉書賜扶蘇於上郡。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複李斯官,卒用其戰略。官至廷尉。二十餘年,竟並天下,尊主為天子,以斯為丞相。夷郡縣城,銷其兵刃,示不複用。使秦無尺土之封,不立後輩為王,功臣為諸侯者,使後無戰攻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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