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張湯用峻文決理為廷尉,於是見知之法生,而廢格沮誹窮治之獄用矣。其來歲,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跡見,而公卿尋端治之,竟其黨與,而坐死者數萬人,長吏益慘急而法律明察。
商賈以幣之變,多積貨逐利。於是公卿言:“郡國頗被菑害,窮戶無財產者,募徙廣饒之地。陛下損膳省用,出禁錢以振元元,寬貸賦,而民不齊出於南畝,商賈滋眾。貧者畜積無有,皆仰縣官。異時算軺車賈人緡錢皆有差,請算仍舊。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居邑稽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緡錢二千而一算。諸作有租及鑄,率緡錢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軺車以一算;商賈人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冇入緡錢。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眷,皆無得籍名田,以便農。敢犯令,冇入田僮。”
異不該,微反唇。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自是以後,有腹誹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阿諛取容矣。
式既在位,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鐵器苦惡,賈貴,或彊令民賣買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乃因孔僅言船算事。上由是不悅卜式。
乃分緡錢諸官,而水衡、少府、大農、太仆各置農官,常常即郡縣比冇入田田之。其冇入奴婢,分諸苑養狗馬禽獸,及與諸官。諸官益雜置多,徒奴婢眾,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及官自糴乃足。
其來歲,山東被水菑,民多饑乏,於是天子遣使者虛郡國倉廥以振窮戶。猶不敷,又募大富人相貸假。尚不能相救,乃徙窮戶於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縣官。數歲,假予財產,使者分部護之,冠蓋相望。其費以億計,不成勝數。
其來歲,元封元年,卜式貶秩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為治粟都尉,領大農,儘代僅筦天下鹽鐵。弘羊以諸官各自巿,相與爭,物故騰踴,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乃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各常常縣置均輸鹽鐵官,令遠方各以其物貴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而相灌輸。置平準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召工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大農之諸官儘籠天下之貨色,貴即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踴。故抑天下物,名曰“平準”。天子覺得然,許之。於是天子北至朔方,東到太山,巡海上,並北邊以歸。所過犒賞,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钜萬計,皆取足大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