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案發明場位於沐城東邊一間破城隍廟內,時候是12月11日傍晚。城隍廟因為地理位置比較偏僻,被荒置好幾年。發明死者的是一名放牛大爺,那天,他趕著本身家的牛回家,路過破廟的時候大急,鑽進破廟裡邊便利,成果在廟內看到一具被繩索倒吊起來的血屍。
三具血屍包在裹屍袋裡邊,本安好地放在縣殯儀館。專家們來幫手調查的第二天屍身就丟了。三天後,顛末痕檢專家、刑偵專家的尋覓和勘察,他們認定三具受害者的血屍已經被扔進殯儀館用來火化的焚屍爐。也就是說,凶手已經毀屍滅跡。
程昱的屍身冇有被剝皮,但傷痕累累,鞭打、釘刑、熾烤、燙疤、分裂,死之前彷彿遭到極其殘暴的酷刑折磨,除此以外,他的右手手臂還被狠狠地鋸掉,下落不明,估計已經被沐河河水沖走。
霍瀾並非甚麼端莊的男人,冇有事情,整日遊手好閒,還常常毆打女友。曉得霍瀾有暴力偏向,刑警們把他列為頭號犯法懷疑人。但在清查霍瀾的時候,他們發明霍瀾已經死了,死法和楊采晨一模一樣。他便是12月7日被髮明在北部燒燬堆棧的受害者。
90年代初,我考入都城刑警學院,在我國聞名刑偵專家、犯法心機學專家白牧奎傳授門放學習。那一年,我19歲,豆蔻韶華,意氣風發。
第三起凶殺案產生在12月月尾,凶殺現場位於沐城西的綠竹小區A棟142三樓304房間。發明死者的是這棟屋子的房東。死者是三個案子裡獨一曉得姓名的,因為她是這兒的佃農。她的名字叫楊采晨,沐城瀏河鎮拐馬村人,三個月前來縣城打工,是沐城獨一一家大型超市的導購。
沐城縣公安局的帶領動用了統統手動,仍然冇能找出任何蛛絲馬跡。兩名警務職員,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案件再次轟動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局。
我跟著白傳授學習的時候,他常常出差。我們都曉得他是去外埠辦重案,都曾表示過情願隨行,但他很少會帶我們這些新人,普通都是帶些經曆老道的學姐、學長。
正如英國作家約瑟夫?康拉德所說:“不消去信賴超天然的惡,人本身就包括了統統的惡。”
我國近二十年來產生的各種嚴峻刑事案件,已經公佈出來、名聲在外的“白寶山連環殺人案”、“佳木斯殺童案”、“南大碎屍案”、“西安大追捕事件”、“重慶紅衣男孩案”、“甘肅白銀市紅衣女古怪被害案”等,這個部分都曾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