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詭案追蹤[第2頁/共4頁]

我生於南邊一個偏僻小縣城,五行缺土,我爺爺給我取名為“袁圭”。我不大喜好這個名字,因為這個名字,熟諳我的人都稱呼我為“小龜”、“龜爺”。“龜”雖長命,企圖好,但聽起來味道怪怪的。

第二個案發明場位於沐城東邊一間破城隍廟內,時候是12月11日傍晚。城隍廟因為地理位置比較偏僻,被荒置好幾年。發明死者的是一名放牛大爺,那天,他趕著本身家的牛回家,路過破廟的時候大急,鑽進破廟裡邊便利,成果在廟內看到一具被繩索倒吊起來的血屍。

程昱的屍身冇有被剝皮,但傷痕累累,鞭打、釘刑、熾烤、燙疤、分裂,死之前彷彿遭到極其殘暴的酷刑折磨,除此以外,他的右手手臂還被狠狠地鋸掉,下落不明,估計已經被沐河河水沖走。

霍瀾並非甚麼端莊的男人,冇有事情,整日遊手好閒,還常常毆打女友。曉得霍瀾有暴力偏向,刑警們把他列為頭號犯法懷疑人。但在清查霍瀾的時候,他們發明霍瀾已經死了,死法和楊采晨一模一樣。他便是12月7日被髮明在北部燒燬堆棧的受害者。

90年代初,我考入都城刑警學院,在我國聞名刑偵專家、犯法心機學專家白牧奎傳授門放學習。那一年,我19歲,豆蔻韶華,意氣風發。

包裹裡邊是一盒錄相帶,錄相帶內裡包著一層油兮兮的烤肉紙,紙上沾著一些燒爛了的黃色肉沫和開端泛黑的血點,還透著一股毛髮熱焦的味道。

正如英國作家約瑟夫?康拉德所說:“不消去信賴超天然的惡,人本身就包括了統統的惡。”

這個事情搞得沐城縣公安局民氣惶惑,冇多久,一樣參與調查“烤人皮”血案的刑警程昱和民警劉野失落了。

第一個“食人皮”的凶殺現場產生在沐城縣北部的一座燒燬堆棧。時候是12月7日下午,幾個偷偷潛入燒燬堆棧撿襤褸的小孩發明瞭被剝皮的屍身。在案發明場,除了被剝皮渾身血糊散著惡臭的屍身,另有一個烤箱,烤箱上邊擺著幾塊烤焦了的三角形狀人皮。

楊采晨的死法和前麵兩個案子類似,人皮被剝出來烤熟,凶手食用了一部分,留下一部分。本地的刑警按照楊采晨這條線索調查,他們發明楊采晨一個月前結識了一名名叫“霍瀾”的男人,兩人成為了情侶,還住在了一塊。

白傳授在犯法現場常常會問我們這些門生,報酬甚麼要殺人?我們彷彿都不曉得如何給出一個精確而精確的答案,非論是從廣義上還是狹義上。但我想過這個題目,也曾給過本身答案,統統源於原罪吧!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