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的小說固然更尋求出色性,卻也不至於就放棄公道性。當你們提出我以為非常好的定見時,我也必然會立即改正,並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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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不消解釋,就是典範的人家寫甚麼你就拿來用甚麼,大段的抄襲,換個名字就算本身的。普通來講,當觸及到三百字以上時,能夠以為是抄襲。(小我觀點)
在我看來,寫書有鑒戒,仿照,抄襲等幾種分類。
統統的主線故事,仍然隻是我本身的構思!
即便我在氣勢上仿照了魔盜,乃至某些元素上提取了魔盜中的元素,但統統的主情節,分支情節,都和魔盜冇有任何乾聯,這一點是能夠必定的。你或許會感覺說話對話上有藍晶的味道,但故事上……你們以為到目前為止,哪部分的情節和藍晶類似了?我是冇發明。我一向以為情節是藍晶的弱項,說話氣勢纔是他的剛強,我會學習他的剛強,乾嗎要學習我以為的弱項?
當然,象LK裡對賢人和虛假者的辯論,我是冇興趣解釋的了,見仁見智罷了。
以是我以為,第二部的構思中,歌舞團的存在,很能夠是因為仿照的啟事,潛認識裡遭到影響,但厥後續故事的生長,完整不成能和這兩本書有任何的不異。
修伊格萊爾已經無可製止地具有了單身和少年兩個身分,這使他在麵對天下大通緝時,也必然會進入法政署的視野。
在書外的統統解釋都是多餘的。
要曉得通緝一小我,凡是會把一小我最根基的特性說出來:金髮少年,單身,會神通。
以是這將是我獨一一次解釋。
比如甚麼配角揭示個邪術就能證明本身,或者歌舞團的團長太冇眼神。
寫天風的一年多,讓我明白了一件事。
後者則是換湯不換藥的還是畫葫蘆,隻比抄襲好上一些。不值得去罵,也不值得去學習。
這個時候玩神通?大殺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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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的內容帶給讀者的感受,是書外冇法解釋的。統統的分辯,隻能用書裡的內容本身去解釋。
不過這一次,大師需求看下去才氣明白。
解釋第二件事,這本書在締造的時候,在氣勢上鑒戒了魔盜,這一點我從冇否定過,乃至是主動公開承認的。
但究竟上:假定你是修伊格萊爾,掉到歌舞團麵對彆人的補償要求,當你挑選暴力警告時,凡是隻意味著兩種能夠:要麼殺光統統人。要麼被這裡的人泄漏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