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學斌壓了壓火,“那西平區另一個女科員被萬思朝灌醉迷-奸的事情呢?”
董學斌道:“便利的話你讓人來紀委找我取一下告發信吧。”
第四封信……
那封信董學斌幾次度過兩遍,字裡行間都一點兒談愛情的字眼也看不到,如果然談愛情了,那姓劉的女科員還用的著去給萬思朝送禮?
“喂,李支隊長吧?”
李泰伯道:“哪個女科員?”
董學斌冷冷道:“姓馮,現在在西平區教誨局辦公室,之前是區中學的一名教員!”
第一封是一張匿名告發信,看筆跡較著是個女性,上麵說客歲十月份擺佈,萬思朝對她實施過強-奸,上麵是一些細節,從她如何見到萬思朝到被萬思朝用酒灌醉後一些恍惚的影象,然後第二天早晨,萬思朝又去了她家強-奸了她,一週時候,萬思朝強-奸了她五次以上,每一天的詳細月份詳細時候上麵都有寫,切確到了幾點幾分,讓董學斌一看就感覺確有其事。第二封告發信也是匿名的,一樣是個女性,她說她是西平區的一個公事員,萬思朝曾操縱事情之便對她實施過猥褻。第三封是實名告發,是一個姓劉的西平區審計局科員,女性,是前年的年底,她去萬思朝家給他送禮的時候,萬思朝強-奸了她,上麵連倆人當時的詳細對話都有,非常詳細,很難讓人信賴這會是胡編亂造的。實在想想也曉得,一個女人本身就很重視名節,她不吝獲咎市委帶領的親戚,不吝把醜事捅到紀委,不吝實名告發也要冒著風險把告發信給了市紀委,用腳丫子想也曉得不太能夠是假的!
李泰伯恍然道:“是當初馮教員的案子?這倒不是我賣力的,當時是劉副隊長接的案子吧?不過我傳聞過,彷彿也下去取證調查了,不過證據上有很大題目啊,當時萬局長有不在場證明,並且馮教員報案後從她身材裡取樣的精液也和萬局長對比過,並不一樣,以是證據不敷。”
接著,董學斌又把其他幾封告發信內容奉告了他。
董學斌坐在本身的辦公室裡,漸漸翻開了幾封關於萬思朝的告發函件,一封一封地翻開讀著。
第五封信……
李泰伯驚奇道:“噢?另有這事兒?”
不過董學斌還是打電話給了市公安局,找到了市刑偵支隊的支隊長李泰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
這些犯法究竟,充足萬思朝極刑兩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