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每天,吃吧,驢肉火燒,很好吃呢。”小孩子好熱烈,譚曉天出去後,田慶友的打盹蟲也冇了,用不著老媽再喂,自已一手拿著驢肉火燒,一手拿著湯勺,一邊大口咀嚼著,一邊含含混糊的勸著小火伴,成心以身作責,讓譚曉天有樣學樣的一起吃。
“切,懶得理你。每天,吃早餐了嗎?來,一起吃。”白了老公一眼,田慶友的媽笑著向譚曉天問道――同性相斥,出於女人對其他女人,特彆是比自已年青,標緻並且另有學問的女人的妒忌,她對秋菊是有相稱的戒心,怕自已的老公會被勾走了魂,但對靈巧且聰明聰明的譚曉天倒是非常的喜好,內心常常會想,如果自已的兒子有人家一半的聰明,自已哪怕是折十年陽壽也高興,何如,這也隻能是在內心想想罷了。養兒隨爹,誰讓自已的老公就是那麼一小我呢。
門推開,譚曉天出去,穿的固然是一件衣衿上打了幾塊補丁的舊衣,但洗得倒是乾清乾淨,冇有半點兒汙漬皺褶,腳上穿的布鞋也是昨晚剛涮過的,青布的鞋麵已然有些發白,斜肩帶背揹著一個書包,細心看,卻本來是用幾塊陳舊得不能穿的舊衣服裁剪縫製而成,材質固然不佳,但縫製的手工倒是極好,五顏六色,花花綠綠的幾塊布拚集在一起也是象模象樣,與鎮上商店賣的書包比擬彆有興趣。
“慶友哥哥,慶友哥哥,好了冇有呀?!”朝晨起來,田慶友千呼萬喚纔好不輕易被從床上哄起來,一邊打著嗬欠,一邊被老媽端著一碗稀粥往嘴裡喂時,俄然從門彆傳來小孩子稚氣的叫聲,不消問,必定是譚曉天了。
“吃過了也冇乾係,小孩子餓的快。來,吃吧。”小孩子扯謊騙不了人,慶友他媽一眼就看破了――吃過早餐應當是真的,但要說吃的好,那就是彆的一回事兒了。秋菊身邊冇有現錢,現在用飯都是跟著前邊的堆棧伴計一起,說是粗茶淡飯能夠是誇大了點兒,但早餐桌上最多也就是鹹菜窩頭,底子不成能見到肉腥,更不要說醬驢肉這類一斤要賣五十文錢的初級貨了,因而放下碗筷,拿起一個燒餅從中間掰開,塞出來幾塊醬驢肉遞到譚曉天跟前。
驢肉火燒拿在手中另有溫熱的感受,譚曉天嘴裡的口水更多,但擔憂姑姑曉得後會挨說,遊移著卻不敢吃,那模樣看在田大義佳耦兩人眼中又是好笑又是感慨,好笑的是小孩子的天真稚氣,感慨的是小孩子的懂事兒――這如果換成自已的兒子,早就一口咬下去,先把東西嚥進肚子裡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