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琴的陳詞說完時,場內是寂靜的。
“請尊敬的審判長重視――我剛恰是基於蘋果公司通過所謂的法律手腕,如此霸道乾與我國百姓對私有財產的利用/處罰權的利用。當庭提出反訴,要求蘋果公司承擔波折的侵權任務,並立即停止侵害。
“等。一審輸了,還能上訴。我們爭奪在二審拿下就行。”馮見雄智珠在握的模樣。
最後,分開法院,等候再次開庭或宣判時,馮見雄毫不料外埠比及了一次警告,是一個帶隊的法警傳達的。
一向到比來這兩年,有個魯省的被告,因為多年前高考後登科時,被人冒名頂替的事兒,幾次上訪、告狀,最後一向鬨到最高院,纔在黃副院長的主持下,批覆了一個解釋,承認了這事兒‘侵犯了她的受教誨權力’。
“法官也不能不講事理吧?”馬和紗急了,改成詰問虞美琴。因為都是妹子,以是冇那麼多顧忌,她直接摟著搖擺,很孔殷的模樣。
從法律上來講,馬和紗蜜斯把她本身采辦的手機體係粉碎掉,與那些YOUTUBER們把手機用槍打爛、用液壓機壓扁,是一本性子的。那就是對本身具有絕對安排權財物的處罰――。
其次,因為這個案子存在一些很綱領性的《物權法》總則法條,此前都冇有被司法實際化過。如果是省級高院二審,碰到這類題目,是有權直接向最高院去函叨教、要求最高院給出條則解釋的。是以,隻要這個案件成了最高院直接回函解釋的案件,那麼將來統統的申請再審等能夠性也根基上完整堵死了。請到最高解釋後贏蘋果,那就是絕殺。”
(注:這裡的果粉,特指蘋果粉,跟政治無關。也不是跟五毛相對的,偶合罷了)
“那我們如何辦?”馬和紗給大師倒好茶水,孔殷地問。
“不是不講事理的題目!是冇法直接合用的題目!紗紗,法律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這麼簡樸的。”虞美琴把馬和紗一隻手從腰間抹開,略微煩躁地說,“我們先閃吧,歸去再跟你說。”
而馮見雄明天的所作所為,就是既獲咎了巨擘,又獲咎了樸實品德。
他們隻曉得,明天的事情鬨大,他們彷彿要見證一段汗青了。
“馮先生,有一點請你重視――請不要對任何媒體議論在審案件的法律解釋。如果你不能守口如瓶的話,我們會依法以‘乾與司法獨立’的事由,對你停止合法、合法的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