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見雄和劉淵明此文一出,金成義就評價出來了:他跟進的那些跟風合用新型,在國度知產局有針對性地從嚴收緊之下,隻怕到時候都來不及打這個時候差,全數會被采納斃掉。
因為金成義自問重新到尾都算到了統統,唯獨冇有算到馮見雄不但能打官司能來事兒,竟然另有那麼強的學術背景,《法學研討》上的文章說發就發――這一點,纔是導致金成義全麵崩盤的關頭。
在這條財路上,目前走得最遠的,除了馮見雄,就數金成義了――他已經砸下去幾十萬本錢佈局,但是還冇布完。而《法學研討》一篇文章把這內裡的風險暴光了,目睹著國度知產局就要按照這內裡的定見修改《專利檢查指南》,把縫隙給堵上。
換句話說,這條財路得有人走過,實在嚐到了長處,然後再被人斷,那才氣激建議充分的仇恨值。
一樣內容的一篇論文,掛的人名字不一樣,過稿時的能力和順暢程度是千差萬彆的。特彆搞理科的人,內容實在不首要,官職頭銜的BUFF才首要。
我這小我吧,實在你看錯我了,對錢的慾望冇那麼大,每個碰瓷專利能為我賺個七八百萬到千把萬,七八年裡累計賺個四五千萬,夠我這輩子清閒了,我本質上還是個享用餬口的人麼。”
以他對馮見雄的熟諳,那小子也絕對不是那麼有骨氣的人――馮見雄絕對是個冇節操的合用主義者。
馮見雄這句是實打實的大實話――一樣一個貿易形式,在馮見雄手裡,因為他根底陋劣,靠得住能信賴的操縱職員眼下就一個史妮可,以是他還真冇法“辦奇蹟標準化,廣開分店抽分紅”。
為啥馮見雄為了不給他這100萬,寧肯要連本身的財路都斷了呢?這類事兒如何看都不劃算呐!
……
斷人財路,如殺父奪妻,這個事理大家都懂。
但現在,海內其他同業還冇嚐到過長處呢!
不過金成義也曉得,這個身分隻是促進馮見雄現在如此決定的一小部分啟事,絕對不是主因。
但前提是――這條財路,得已經是彆人的財路才行。
“算你狠……你特麼犯得著麼?就為了不給我100萬,本身寧肯少賺五六百萬?說不定還不止!”金成義這是完整服了,竟然用一種怒其不爭的語氣數落馮見雄。
馮見雄頓了頓,察看金成義的神采,就曉得他已經消化了前麵的話,便持續往下攤牌。
金成義是淫浸此道近20年的資深大狀師,涵養城府已然非比平常。此前兩次聯絡,不管馮見雄如何表示,他都冇有失態過。但是此時現在產生的事情,實在是過於匪夷所思,乃至於連他的定力都被突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