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四章 善政[第1頁/共3頁]

清人是如何對於江南奸商的呢,揚州旬日,嘉定三屠呀。

下首幾十位屬官,也有忍不住慚愧汗顏的:“我等愧讀聖賢之書,忸捏。”

馬城麵色不改,堂皇道:“賢人曰,百姓足,君孰與不敷,百姓不敷,君孰與足?”

總的來講,清朝年間,貨幣交稅進步了約莫十倍。

崇貞四年,正月。

大明的一條鞭法,是把部分丁銀攤向地畝征派,但不完整,弊端較多。

如何收稅,清人早已經給出了答案,照著做就是了,馬城忍不住暴露森森白牙,敢抗稅就興大獄,殺幾個脖子硬的便可。

覺得清像明那樣,你不交稅天子隻是罵,隻是活力卻不會下狠手。

清朝的商稅有鹽稅、關稅、茶稅、酒稅和當稅等,稅目比之前曆代都多,稅額也逐步增大。萬曆五年,大明一年稅賦支出,歲入三百六十七萬兩,兩千六百萬石糧食,未分水稻還是小麥等作物。雍正年間,清一年稅賦地丁銀支出三千萬兩,鹽課加關稅五百萬兩,糧食支出更多。

不管如何困難,第一批購買的五萬杆新式火槍已經到手了。

這就是鄭芝龍的本事了,重金打通了鏡壕的葡萄牙總督。

馬城不是經濟學家,也不懂官府收回訂價權,將對大明產生甚麼樣的影響。他隻是因勢利導,操縱後代的知識影響這個期間,至因而以會衍生出甚麼樣的題目,那是巡撫衙門屬員該考慮的困難,久居上位,馬城早已曉得為上之道,切不成事事都要親身過問,將專業的事情交給專家去辦,上位者隻需求因勢利導,做到這四個字便充足了。

馬城提出的糧食庇護政策,並不但僅是代價庇護,還包含一係列的優惠政策,比如建立農耕司,對種糧農戶供應技術支撐,供應種子耕牛,並由官府製定一個最低收買代價,如此一來,遭到打擊最大的便是糧商,奸商,有效製止了奸商傷農。這個最底庇護價對奸商的殺傷力有多大,天曉得,因為這個最低收買代價是官府定的,而不是由糧商定的。

來高傲明的訂單可也讓葡萄牙人大發橫財,高達一百六十萬兩銀子的訂單,讓葡萄牙人猖獗了,乃至籌算在鏡壕建兵工廠。以開原馬氏多年的堆集,一次拿出一百六十萬兩銀子也很困難,還多虧了南居益的佈施。

台灣巡撫衙門繁忙起來,屬員們開端覈算糧食庇護價政策所需求投入的本錢。

很久,南大人才沉吟著道:“此為善政,然,多有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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