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呂宋島上的食人蠻人之說,倒並非虛妄……小弟曾經見過有人帶返來土人的吹管毒箭,乃是用一根很長的蘆葦管子,尾部灌入毒針,吹氣噴出,那毒藥極是狠惡,雖大如牛馬,亦中者立斃。”
幾天以後,培訓班正式開端。由瓊水兵派來的幾位專業人士各自開講,而趙立德則作為培訓班的首要賣力人,並且擔負了最首要的講課先生。
“手都要斷了……”
說到厥後,王璞已經不再是為了奉告史可法甚麼事情,而有點自言自語的狂熱之意。史可法驚詫諦視著本身的好友,很久未曾開口。
瓊水兵給這些官員上的培訓課程很實際,首要包含了兩大類:
至於培訓的第二點,則是瓊水兵當前在那些處所所履行的統治體例,首要為在本地實施的法律與政策。瓊水兵答應大明朝派官員來對本地實施統治,卻不但願他們還按大明那一套來搞――究竟上也行不通。瓊水兵在三座島上實施的法律法規與大明律截然分歧,而是脫胎於當代民事法則。當局需求賣力設置與保護各種大眾設施,調度和判定民事膠葛,貿易膠葛……至於刑事案件反而不需求這些官員多操心,都是由瓊海鎮本身節製的本地駐軍以及準軍事部分,也就是近似於城管隊如許的機構來賣力偵破和拘繫,包含最後的訊斷,也是由軍事部分賣力,這一點始終帶有軍管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