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6章 殺子案(6)[第2頁/共3頁]

郭淼點點頭:“我記著了狀師姐姐,感謝您!”

王思雨:“萬一鑒定做出來,她精力普通?”

見寧稚蒼茫地望著窗外,他空出右手握住她的手,柔聲說:“這一行靠的是堆集,不管是經曆還是名譽,不要泄氣,果斷地往前走。”

王思雨小聲說:“蕭律說的有事理。”

泄憤殺人就是極刑。

三月下旬,郭淼結束37天的拘留,查察院決定不予告狀。

女人急道:“這有甚麼好解氣的呀?我們是跟範成鋼不對於,但我們對範強那孩子可冇甚麼仇恨!好好的一個孩子被砍死了,如何還能感覺解氣啊?我們本身也是有孩子的人呀!”

寧稚對她笑了下:“上車吧,我送你們回家。”

寧稚反握住他的手:“好。”

萬密斯趕緊問寧稚:“寧狀師,現在查察院不告狀了,那淼淼會留下案底嗎?”

一向冇有說話的蕭讓開口:“你們彆忘了這個案子的特性。”

後排的王思雨戀慕地看著他們。

寧稚:“以後開庭,即便這個證人懺悔了,不肯出庭作證,灌音也能派上用處,不白費我們明天來回跑兩趟延慶。”

偶然候證人在法庭上抵擋不住公訴人的質詢,反而對被告人倒黴。

“實在會晤那天,我就發明你對胡紅娟的態度挺冷酷的。你固然同意承辦這個案子,但內心並冇有真正想為她脫罪對吧?”

寧稚看一眼後視鏡裡的郭淼,閒談般問起:“你在哪個母嬰店上班?”

寧稚側過臉看蕭讓:“有甚麼體例嗎?”

蕭讓:“被害人對懷疑人的威脅,建立在第三人身上,第三人並未在案發明場,不敷以對懷疑人構成威脅。等他長大後要打死懷疑人,同理,都不屬於立即威脅。因受威脅而豪情殺人的證據檢查要點有一條是——是否有機遇報警或采納替代計劃。當被害人威脅懷疑人,要奉告她的丈夫,讓她的丈夫傷害她,但案發的時候,傷害並未產生,懷疑人完整能夠采納其他計劃來遁藏傷害,而非殛斃對她冇有傷害才氣的被害人。”

如果是豪情殺人,最高科罰是無期。

目前來看,她的心態還是好的。

寧稚笑道:“今後要吃一塹長一智了,不要再和那些有不良癖好的人來往,更不要隨便幫人帶東西,特彆是在車站、機場等需求過境過關的處所,必然必然不能幫人帶東西。”

蕭讓:“是的。這案子的被害人是一個進犯才氣極弱、不敷以威脅到懷疑人的孩子,關於量刑,不會跟被害報酬成年人的案子一樣。彆太悲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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