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被害人固然隻要八歲,但他是能威脅到懷疑人的!他確切不敷以用武力去進犯身為成年人的懷疑人,但他說了,他要奉告懷疑人的丈夫,阿誰耐久將懷疑人打得死去活來的男人!並且他還威脅懷疑人,等他長大了,就要打死她!”
在車上,萬密斯問寧稚:“寧狀師,明天費事你幫淼淼辦手續,你看多少錢,我給你。”
“就在敦睦家四周。”
蕭讓說:“殺人手腕與刺激不婚配,殺人手腕較著超出需求限度。一個八歲的孩子能對她形成甚麼威脅?一個八歲的孩子的童言童語,等閒地勾起了她的氣憤,怕是過往的衝突堆集而泄憤殺人。”
蕭讓搖了點頭:“依我看,胡紅娟被認定為泄憤殺人的能夠性更大。”
王思雨:“萬一鑒定做出來,她精力普通?”
寧稚笑道:“今後要吃一塹長一智了,不要再和那些有不良癖好的人來往,更不要隨便幫人帶東西,特彆是在車站、機場等需求過境過關的處所,必然必然不能幫人帶東西。”
三月下旬,郭淼結束37天的拘留,查察院決定不予告狀。
目前來看,她的心態還是好的。
郭淼抱著萬密斯無聲墮淚半晌,感激寧稚。
隻要不是極刑當即履行,那胡紅娟就有機遇活著,這個案子就算贏了。
寧稚看一眼後視鏡裡的郭淼,閒談般問起:“你在哪個母嬰店上班?”
寧稚笑問:“傳聞很多明星富豪都在敦睦家生孩子,有明星去過你們店裡買東西嗎?”
郭淼點點頭:“我記著了狀師姐姐,感謝您!”
寧稚:“以後開庭,即便這個證人懺悔了,不肯出庭作證,灌音也能派上用處,不白費我們明天來回跑兩趟延慶。”
見寧稚不吭聲,她又問蕭讓:“蕭律,那依您看,這個案子,我們要如何做,才氣讓胡紅娟免於極刑呢?”
蕭讓:“被害人對懷疑人的威脅,建立在第三人身上,第三人並未在案發明場,不敷以對懷疑人構成威脅。等他長大後要打死懷疑人,同理,都不屬於立即威脅。因受威脅而豪情殺人的證據檢查要點有一條是——是否有機遇報警或采納替代計劃。當被害人威脅懷疑人,要奉告她的丈夫,讓她的丈夫傷害她,但案發的時候,傷害並未產生,懷疑人完整能夠采納其他計劃來遁藏傷害,而非殛斃對她冇有傷害才氣的被害人。”
寧稚:“因為被害人是孩子麼?”
這不是他的案子,但他對證人接連提出幾個題目,寧稚和王思雨都冇有禁止他,是因為他扮演了公訴人的身份,對證人停止摹擬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