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也就是說,起碼有三四個月時候,他都在擯除被告人母子分開阿誰家?”
藍菊:“好的法官。”
寧稚:“審判長,我方申請證人藍菊出庭作證。”
藍菊:“兩點多不到三點吧。”
公訴人:“尊敬的合議庭,我方必須誇大的是——案發時候鄙人午三點到四點之間,這個點固然不是普通的睡覺時候點,但大師彆忘了,那天是週末!不消上班!不解除被害人晝寢睡得晚了一些!而辦案的被告人,趁被害人熟睡,用生果刀行刺了他!”
藍菊:“自閉症的孩子會把父母的下半生都拖垮的!如果不是秦文珍殺了王江成,我永久不會曉得王江成的兒子是自閉症,我為他生孩子,我也有能夠生出自閉症!
寧稚:“也就是說,王江成把本案的被告人秦文珍和他們的兒子趕削髮門的刻日,隻要兩個月時候?”
寧稚:“王江成承諾過你甚麼事情?”
寧稚:“反對!證人藍菊是一名身心安康、冇有案底的百姓,且公訴人並無證據證明證人的證言證詞有題目,是以不該取消證人的證言證詞!”
藍菊:“他很活力,飯都冇吃完就要走,說這就去趕他們走,明天必然趕走,明天就帶我搬出來。”
公訴人:“你的愛人,讓被害人給殺了!被害人害你的孩子冇有了父親!你對被害人是甚麼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