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菊:“那天是禮拜六,我和王江成都不消上班,睡到中午才起床。吃午餐的時候,房東來了,看到我肚子又大了點,又趕我走,不讓我在她的屋子裡待產。房東不是第一次趕我走了,我很委曲,就和王江成吵架,我抱怨他承諾我的事情冇做到。”
寧稚:“他一共擯除過幾次被告人母子?”
公訴人:“你的愛人,讓被害人給殺了!被害人害你的孩子冇有了父親!你對被害人是甚麼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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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菊:“好的法官。”
話到這裡,她再度側過臉去看秦文珍:“她和我差未幾年齡,可看上去卻比我老那麼多。我信賴王江成對她很不好,以是她才老成如許。我更感激她救了我。”
寧稚:“證人,請你奉告法庭,案發當天,你和王江成產生了甚麼事?”
寧稚持續扣問證人:“證人,被害人是否曾向你透露過他與被告人的伉儷乾係?”
審判長:“公訴人,是否有新的人證物證需求彌補的?”
藍菊反問:“你體味自閉症嗎?”
寧稚:“案發時,你有身幾個月了?”
宣誓過後,她自我先容:“我叫藍菊,是被害人王江成的婚外女友。”
藍菊:“如何會無關?王江成和秦文珍的兒子就是自閉症,也是因為這孩子的病,才導致了這起悲劇,如何會無關?”
公訴人:“尊敬的合議庭,我方必須誇大的是——案發時候鄙人午三點到四點之間,這個點固然不是普通的睡覺時候點,但大師彆忘了,那天是週末!不消上班!不解除被害人晝寢睡得晚了一些!而辦案的被告人,趁被害人熟睡,用生果刀行刺了他!”
寧稚:“反對!證人藍菊是一名身心安康、冇有案底的百姓,且公訴人並無證據證明證人的證言證詞有題目,是以不該取消證人的證言證詞!”
藍菊:“婚外戀人。”
藍菊:“我不要你以為,我隻要我以為。我的認知是,自閉症就是父係遺傳!就是王江成的基因有題目!你硬要說是秦文珍的基因的題目,那也行,那是你的事兒,與我無關。”
藍菊被法警帶進法庭,在證人席入坐。
公訴人大抵率是第一次碰到這麼能言巧辯的證人,一時候冇反應過來。
審判長:“公訴人,是否要質詢證人?”
藍菊:“快五個月了。”
寧稚:“也就是說,起碼有三四個月時候,他都在擯除被告人母子分開阿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