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能夠橫向對比的是,2016年休賽期,印第安納波利斯小馬的四分衛安德魯-拉克(Andrew-Luck)簽下一份六年一億四千萬美圓的條約,這就是當時NFL的汗青第一條約,但短短不到一個月以後,NBA球員麥克-康利(Mike-Conley)的五年一億五千三百萬輕鬆超越。

第三,也是陸一奇和沃克此時會商的重點,選秀大會引進的新秀們也一樣占有硬人為帽比例。

一樣,NBA也規定,人為帽應當是籃球奇蹟總支出的49%到51%。

NBA一樣具有人為帽和豪侈稅解纜點兩條線,但即便超越人為帽也仍然能夠找到伯德特裡、中產慣例、雙年慣例等一係列分外環境完成簽約;就算超越了豪侈稅,也不是大題目,隻要球員交納罰金,一樣能夠簽訂到心儀的球員。

更首要的是,這也根絕了一支球隊一家獨大的局麵,將合作的狠惡程度一起持續了下來,大放異彩。

更不幸的是,拉克的條約保障部分隻要八千七百萬,橫向類比的是NBA當中奧蘭多把戲方纔續約的埃文-富尼耶(Evan-Fournier),同期簽訂的條約是五年八千五百萬,全額保障。

但是,球員小我支出方麵卻具有如此不成思議的龐大落差? 就彷彿彆的一個天下。

硬人為帽的存在,直接影響了每一支步隊的休賽期備戰――

NFL一支球隊當中,計入人為帽的人數是人為最高的五十一人,而NBA球隊名單之上最多也就隻要十五人。

第一,球隊當中需求續約的球員,應當開出甚麼條約?如果球員要求的條約,超出了球隊經理對硬人為帽的打算,那麼就要看這名球員在主鍛練得戰術體係裡扮演甚麼位置,到底是承諾下來還是轉會脫手?

NFL和NBA都有人為帽? 二者的人為帽計算體例采納了近似的公式。

第二,自在球員市場裡值得引進的球員,條約與小我代價又應當如何衡量?引進一名頂級巨星的結果是否能夠獲得回報,因為一支球隊在一個休賽期常常能夠隻要引進一名到兩名巨星的人為帽空間。

2020年休賽期,方纔博得超等碗冠軍的堪薩斯酋長與本身的年青主力四分衛帕特裡克-馬霍姆斯(Patrick-Mahomes)簽訂了一份十年五億零三百萬美圓的條約,此中四億七千七百萬美圓是保障金額,這也締造了北美體育汗青上最大的薪資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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