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孟春紀第一[第1頁/共4頁]

是月也,以立春。先立春三日,太史謁之天子曰:“某日立春,大德在木。”天子乃齋。立春之日,天子親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於東郊;還,乃賞公卿、諸侯、大夫於朝。命相佈德和令,行慶施惠,下及兆民。慶賜遂行,無有不當。乃命太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鬥之行,宿離不忒,無失經紀。以初為常。

墨者有钜子腹<黃享>,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腹<黃享>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以是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令吏弗誅,腹<黃享>不成不可墨者之法。”不準惠王,而遂殺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義,钜子可謂公矣。

萬人操弓共射一招,招無不中。萬物章章,以害平生,生無不傷;以便平生,生無不長。故賢人之製萬物也,以全其天也。天全,則神和矣,目明矣,耳聰矣,鼻臭矣,口敏矣,三百六十節皆通利矣。若此人者,不言而信,不謀而當,不慮而得;精通乎六合,神覆乎宇宙;其於物無不受也,無不裹也,若六合然;上為天子而不驕,下為匹夫而不惛。此之謂全德之人。貴富而不曉得,適足覺得患,不如貧賤。貧賤之致物也難,雖欲過之,奚由?出則以車,入則以輦,務以自佚,命之曰“招蹶之機”。肥肉厚酒,務以自強,命之曰“爛腸之食”。靡曼皓齒,鄭衛之音,務以自樂,命之曰“伐性之斧”。三患者,貴富之而至也。故古之人有不肯貴富者矣,由重生故也;非誇以名也,為實在也。則此論之不成不察也。

室大則多陰,台高則多陽;多陰則蹶,多陽則痿。此陰陽不適之患也。是故先王不處大室,不為高台,味不眾珍,衣不燀熱。燀熱則理塞,理塞則氣不達;味眾珍則胃充,胃充則中大鞔,中大鞔而氣不達。以此長生可得乎?昔先聖王之為苑囿園池也,足以張望勞形罷了矣;其為宮室台榭也,足以辟燥濕罷了矣;其為輿馬衣裘也,足以逸身暖骸罷了矣;其為飲食酏醴也,足以適味充虛罷了矣;其為聲色音樂也,足以安性自娛罷了矣。五者,聖王之以是養性也,非好儉而惡費也,節乎性也。

堯有子十人,不與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與其子而授禹:至公也。

夫水之性清,土者抇之,故不得清。人之性壽,物者抇之,故不得壽。物也者,以是養性也,非以是性養也。當代之人,惑者多以性養物,則不知輕重也。不知輕重,則重者為輕,輕者為重矣。若此,則每動無不敗。以此為君,悖;以此為臣,亂;以此為子,狂。三者國有一焉,無幸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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