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好了以後,他敢跑了。這使他非常的痛快,因為彆的冇有甚麼可駭的了:地名他很熟諳,即便偶然候繞點遠也冇大乾係,幸虧本身有的是力量。拉車的體例,以他乾過的那些推,拉,扛,挑的經向來體味,也不算非常難。何況他有他的主張:多留意,少爭勝,大抵總不會出了弊端。至於講價爭座,他的嘴慢氣盛,弄不過那些老油子們。曉得這個弊端,他乾脆不大到“車口兒”上去;那裡冇車,他放在那裡。在這僻靜的地點,他能夠安閒的講價,並且偶然候不肯要價,隻說聲:“坐上吧,瞧著給!”他的模樣是那麼誠篤,臉上是那麼簡樸敬愛,人們彷彿隻好信賴他,不敢想這個傻大個子是會敲人的。即便人們狐疑,也隻能思疑他是新到城裡來的鄉間佬兒,大抵不熟諳路,以是講不出代價來。乃至人們問到,“熟諳呀?”他就又像裝傻,又像耍俏的那麼一笑,令人們不知如何纔好。

但是,但願多數落空,祥子的也非例外。

他決定去拉車,就拉車去了。賃了輛破車,他先練練腿。第一天冇拉著甚麼錢。第二天的買賣不錯,但是躺了兩天,他的腳脖子腫得像兩條瓠子似的,再也抬不起來。他忍耐著,不管是如何的疼痛。他曉得這是不成製止的事,這是拉車必須顛末的一關。非過了這一關,他不能放膽的去跑。

他換了新車。從一換車那天,他就探聽明白了,像他賃的那輛――弓子軟,銅活隧道,雨布大簾,雙燈,細脖大銅喇叭――值一百出頭;如果漆工與銅活含混一點呢,一百元便能夠打住。大抵的說吧,他隻要有一百塊錢,就能弄一輛車。驀地一想,一天如果能剩一角的話,一百元就是一千天,一千天!把一千天堆到一塊,他幾近算不過來這該有多麼遠。但是,他下了決計,一千天,一萬天也好,他得買車!第一步他該當,他想好了,去拉包車。趕上寒暄多,飯局多的主兒,均勻一月有上十來個飯局,他便能夠白落兩三塊的車飯錢。加上他每月再省出個塊兒八角的,或許是三頭五塊的,一年就能剩起五六十塊!如許,他的但願就近便多多了。他不吃煙,不喝酒,不打賭,冇有任何癖好,冇有家庭的累墜,隻要他本身肯咬牙,事兒就冇有個不成。他對本身起下了誓,一年半的工夫,他――祥子――非打成本身的車不成!是現打的,不要舊車見過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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