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不能動刑,而是“八大賢人”問案,自高身份,向來以推求因果、勘磨案情為能事,能不動刑就不動刑。一動了刑,不免招“屈打成招”之譏,彷彿便“落了下乘”,模糊然有“丟了麵子”之嫌。
顏士璋有沉吟了半晌,說道:“好吧,如果潘某還是執迷不悟的話,就照你說的辦。”
彆的,這個案子裡邊,錢莊掌櫃把握相稱內幕是必然的,倒不存在“屈打成招”的題目。
這下子,黃紹祖和毛英章兩個,終究坐不住了,上折自請“解聘聽勘”。
重壓之下,潘達成的答覆非常不得體。“過不得明路的用項”如此,即是自認安徽方麵在京有犯警情事――這可不就是“曉得秘聞”了?
剛毅非常對勁,說道:“這纔像話!――你既然涉案不深,何必為彆人頂缸?白刻苦頭?嗯,另有甚麼要供述的?一併說出來,老爺我可覺得你討情減罪!”
顏士璋和剛毅兩個主審官,頗受鼓勵,特彆是剛毅,一副摩拳擦掌的架式。
大喝一聲:“來人,掌嘴!看他知不曉得‘秘聞’!”
顏士璋不說話,臉上是不覺得然的神采。
“聘公!”剛毅說道,“‘上頭’很有期許!李宗綬、宋尊邦到案之前,刑部必然要拿出一點踏實的證據來――不然如何能打他們一個上馬威?我看,潘達成要再審一次!另有,要開審戶部山東司的書辦!”
潘達成確切誠懇了,說安徽糧道彙到“順日祥”的款項,是辦軍費報銷用的,總數是十二萬兩,宋尊邦已支走了十萬兩,錢莊裡還存有二萬兩。
另有人話裡話外埠表示:軍機處某大佬,和黃紹祖“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當然要儘力保護黃或人啦。
*(未完待續。。)
李宗綬、宋尊邦如果到案,劈麵接管質詢,非論他們倆事前做了甚麼安排籌辦,十多萬兩的銀子的去處,一一清算交代清楚,如有情弊,不露馬腳是不成能的。
潘達成“嗚嗚”慘呼,隻抽了十幾巴掌,便口齒不清地叫道:“曉得了!曉得了!”
對這道上諭,分歧的人,有完整分歧的解讀。
辦慣案子的人,對這道上諭,有更精確的瞭解:對黃紹祖的“慰留”,隻是“官樣文章”,不代表“上頭”對黃的措置有任何的偏向性,因為案子還冇有辦到黃紹祖那兒,黃紹祖還“遠著”;而將毛英章撤出軍機。“聽候查辦”,倒是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