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掌嘴![第2頁/共4頁]

轉轉頭來,剛毅開口了,聲音冰冷:“看來是‘不到黃河心不死,不見棺材不掉淚’了!”

上諭照準。

不過,這要請旨。

“戶部侍郎黃紹祖力求罷斥,懇請再三。黃紹祖曆任府道臬藩,至於部堂。該員夙來著有政聲,辦事少有貽誤。朝廷簡任大臣,一秉至公,黃紹祖受恩深重,惟當黽勉趨公,力求報稱,仍著還是入直,不得引嫌固辭。”

證明:有人收了宋尊邦的銀票後,又存到了“廣積盈”裡邊,如果存款人是毛英章或戶部書辦,那麼這個案子就算有了本色性的衝破了!

有人以為,毛英章雖被趕出軍機,但黃紹祖不但無恙,上諭中還很有獎勉之語,表示“上頭”並偶然“大辦”此案,會“適可而止”的。

方鼎銳說道:“這是應當的,就請大司寇領銜,我附議,我們一起出奏吧。”

剛毅奸笑了一下,說道:“如果他還是不知好歹,說不得,就隻好動刑了!”

對這道上諭,分歧的人,有完整分歧的解讀。

潘達成“嗚嗚”慘呼,隻抽了十幾巴掌,便口齒不清地叫道:“曉得了!曉得了!”

顏士璋和剛毅兩個主審官,頗受鼓勵,特彆是剛毅,一副摩拳擦掌的架式。

彆的,這個案子裡邊,錢莊掌櫃把握相稱內幕是必然的,倒不存在“屈打成招”的題目。

李宗綬、宋尊邦如果到案,劈麵接管質詢,非論他們倆事前做了甚麼安排籌辦,十多萬兩的銀子的去處,一一清算交代清楚,如有情弊,不露馬腳是不成能的。

潘達成已是滿口鮮血,剛毅叮嚀堂下拿水和痰盂上來,叫潘達成漱了漱口,然後“誠懇供述”。

再審和初審比擬,景象全然分歧了:顏士璋和剛毅公服升堂,潘達成下跪回話。有提牢廳的差役,帶齊了“傢夥事兒”,在堂下服侍著。

顏士璋有沉吟了半晌,說道:“好吧,如果潘某還是執迷不悟的話,就照你說的辦。”

這下子,黃紹祖和毛英章兩個,終究坐不住了,上折自請“解聘聽勘”。

不是說不能動刑,而是“八大賢人”問案,自高身份,向來以推求因果、勘磨案情為能事,能不動刑就不動刑。一動了刑,不免招“屈打成招”之譏,彷彿便“落了下乘”,模糊然有“丟了麵子”之嫌。

顏士璋和剛毅找到麟昌的時候,恰好方鼎銳也在場。聽了二人的要求,麟昌愣了一愣,望向方鼎銳,說道:“子穎,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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