薊王海納百川,又乾綱專斷:淺顯編戶,以田一頃,宅一進、耕馬一架,牛車一輛,豬羊一牢,農作構造器一套,諸如此類,凡以一計,單此一項,則無需交納貲賦。無獨占偶,超出部分,則“貲十萬錢,算百二十(1.2‰)”。
劉備笑問:“愛妃何故如此?”
劉備答曰:芻稾稅劃一於田賦。當芻稾變成青儲飼料而發賣時,則收緡錢。二稅所出,亦不不異。芻稾稅、田賦,皆出農夫。緡錢則出販子。且同一批貨色,不管幾經人手,在暢通環節,隻收一次。換言之,農夫賣給遊商,遊商幾經轉手,最後賣給牧民,全部暢通環節,隻征一次緡錢。便是最後從農夫手中購來的那次。販出如此,販入亦如此。
“夫君身懷偉器,入室操戈。北海六氏,如何久持。必丟盔卸甲,一敗塗地。若等夫君彈冠相慶,泣血枕戈。難道不美。”女王希雷婭出口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