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言之,隻要獲得大漢的賜印,其政權的合法性,才被世人乃至國人所承認。
因此,自前漢以來,逐步構成一套完整的“賜印軌製”,後代因循成俗。賜印軌製,亦是漢庭對番邦實施“皋牢交際”的首要構成部分。“皋牢”一詞,可追溯到先秦時《禹貢》中所闡述的畿服軌製。後利用於對外事件,而衍生出“皋牢(jī mí)交際”這一觀點。
據上計署統計。每日約有萬人來往轉運。泉州港內庸戶,更衝破十萬人。此十萬人,並非牢固。而是等候轉運的三韓公眾,淤積而至。舊人未走,新人又來。日漸增加。
蘇飛欣然笑道:“大王若能如此行事,亦是我主所願。”
“皋牢交際”,思潮鼓起於春秋,辦事於“內諸夏而外蠻夷”的核心安然訴求。又通過兩漢“大交際”實際,慢慢成熟完美。終成一套被時下遍及承認的交際體係。班固撰寫《漢書》時,在論及漢匈乾係時多次應用“皋牢”一詞。並在《漢書·匈奴傳》末端,將“對匈交際”歸納為:“外而不內,疏而不戚,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國;來則懲而禦之,去則備而守之。其慕義而進獻,則接之以謙遜,羈靡不斷,使曲在彼,蓋聖王製禦蠻夷之常道也。”
“皋牢之術”,遂成貫穿兩漢四百年對外邦交的首要目標,與“守中治邊”的大國策,相輔相成。
與安設流民近似。城內各處臨時安設點內,皆設有屬吏、醫官、博士、隊率等,建製齊備的薊國吏治體係。與之相婚配。
得大漢賜印,亦是域外番邦“自我承認”的首要見證。
換言之,薊國安設流民,從不是順其天然。解纜之前,乃至早在臨時營地時,便經詳確致的民情梳理與分彆。
“怒而起兵,追悔莫及。今國破家亡,亦是自取其禍。”辰王言道:“但憑王上措置。隻求善待家中長幼,及國中百姓。”
隻要先被大漢承認,才氣獲得自我承認。可類比後代,隻要被洋人承認,才氣自我承認,有異曲同工之妙。乃是“蠻夷”與“諸夏”的身份及位置互換。
馬韓辰王悠悠轉醒。待目能視物,遂見華室都麗堂皇。
釜山港。
辰韓、弁辰二國臣智及以下,儉側,樊秖,殺奚、邑借等大小頭子,歸順降服後,當場轉化成漢官。或為裡長、或為亭長,以此類推。與漢人長吏,協同辦理治下鹽戶。各自舊習,皆有分歧程度的儲存。然凡與《漢律》相悖的蠻荒遺存,則被悉數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