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
昌黎、險瀆二縣,皆為郡治。然民生困頓,一貧如洗。為安設烏桓歸義侯,薊王已命奮威校尉韓當,將六縣公眾,搬家昌黎、險瀆二縣。大國工匠,端莊臨渝出關、下海,水陸並進,源源北上。
“臣,領命。”港令遷城令,比千石升千石矣。
環顧殿內群臣,薊王居高低問:“諸位可直言。”
考課較差者稱“殿”。對評定為“殿”者追責。時“吏有罪”為“七科謫(注①)”之首。懲罰按:申誡、鞭杖、罰金、降秩、降職、免官、判刑、抄家、正法、夷族,時亦數罪併罰。
“臣,領命。”邴原出列膜拜。
是故“獎懲以是『懲惡禁惡』,政之本也”。
“臣,領命。”
“封涼茂為險瀆令。秩一千石,‘銅印黑綬’。另賜黃金五百兩,銅錢五萬,蜀錦五十匹。四時朝服及驂馬安車一駕。”
“無慮、房、賓徒、徒河,四縣長吏,諸公可有良才保舉?”薊王又問。
“邢顒,字子昂,河間鄚人。舉孝廉,司徒辟,皆不就。徐奕,字季才,東莞人。涼茂,字伯方,山陽昌邑人。”中書令言簡意賅,道出三人平生。
“稟主公。”藪東守樂隱,持芴跽奏:“練習之生,多有乾才,卻不得足俸。且需兼顧學業之重。今,主公又兼督四州,河北吏治之缺,可想而知。臣,竊覺得。若為備吏,適時補之。當大利於國。”
月末大朝會。薊王冠冕上殿。必為策封。
“百姓,拜見王上。”
雖束之高閣,然薊王時有考量。先前已命擺佈國相,並上計署、門下署、少府等,訂立“備吏提拔製”。本日當可一用。
“樂公所言極是。臣,附議。”遼海守郭芝,緊跟厥後。
“擢升泉州令邴原為昌黎守,治昌黎,秩二千石,‘銀印青綬’。兼領薊王宮舍人。”
“喏。”服虔這才放心就坐。
“臣,領命。”華歆亦同出列。
薊王口出“諸位”,言指殿內群臣。“位”者,席位也。薊王口出“諸君”,言指二千石列。“君”者,古之卿大夫也。薊王口出“諸公”,乃指萬石國老列。“公”者,三公也。
備吏當出練習生。取其佼佼者,為備吏。換言之,備吏非自行晉升,亦需考覈。且備吏所出,不再僅限於太學。五學弟子,皆可為備吏。好處不言自喻。所謂“隔行如隔山”,“術業有專攻”。
考課最優者稱“最”。對評定為“最”的各級官吏,先賜與重獎,餘下再按好壞排次。嘉獎大抵為:嘉獎(口頭)、嘉獎(文書)、增俸、賞金、升職、賜爵、封侯,時稀有獎並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