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本年隻是初種。農時、骨氣,天時、天時,皆未竭儘所能。來年精工細作,再行代田法,“一歲之收,常過縵田畝一斛,善者倍之”。“縵田,謂不為甽者也。”即不開溝,不分行,將穀種漫衍在田中,產量很低。隴右先前多采取此種耕耘體例。

就時下而言,劉備不但願有完整離開地盤的販子或是仕人呈現。民以食為天。對於封建期間而言,地盤的首要性,不言而喻。然,地盤的代價,也必將被劉備潛移默化的稀釋。

羌人行“饒妻製”。家中人丁浩繁。然凡是亦不過十餘口。二十五口之家,亦是諸如豪帥一類的羌人大戶。若能畝產三石,隴右今後得安。

換言之,代田法,每畝均產,能進步一石。

趙娥為報父仇,殺人投案。縣令欲與她棄官同亡。朝廷大赦其罪。各級官吏齊聲讚美,為其著書立傳。

劉備讀《汜勝之書》時,竊覺得。此乃描述,帝國江南“一季三熟”之美田。分歧作物輪作套種,才氣如此高產。

《史記·貨殖傳記》另有“帶郭千畝畝鍾之田”之說。“(一鍾)六斛四鬥也”。乃是指,城邑近郊農田,亦能高產。之以是“近郊田肥”,正因肥水津潤灌溉。

換言之,劉備將農田的定位,隻為養家餬口。絕非要通過農耕,發財致富。很簡樸。若行種田致富,勢需求囤積大量的地盤和勞力。此,絕非薊王所願。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及盜抵罪。”何如,我大漢還時有大赦天下。

此產量,實在是高到令人髮指。然薊國將作館,一向未能試種勝利。

殺人重罪。不出三五年,便可出獄。有何懼哉!

大漢品級清楚的封建禮法,若能公道實施,公道指導,可堪大用。

再加上大漢不由刀劍弓弩,卻傳承有序。時人皆心存信義,劉備有這個信心。後代皇朝,因禮樂崩壞,品德淪喪,民氣不古,道義無存。而冇法實現的昇平天下,天下大同。我大漢定能實現。

民爵幾等可乘車,三百石可穿綵衣,二千石配水蒼玉,諸如此類。時人之衣食住行,吃穿用度,統統皆與品秩比同。甲士殺敵建功,販子捐幫助國,匠人物儘其用,仕人守土安民。皆是向善之道。隻需公道設置晉升前提,並嚴格履行。乃至士農工商,殊途同歸。當最大程度趨利避害。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