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奇納郭嘉之言,將流民亦編為屯戶。與黃巾屯戶混居。數萬黃巾卒,則當場軍屯。撤除數千精卒,守備縣城,餘下兵丁,皆漫衍於各處軍堡,且耕且戰。宋奇又表何儀,何曼,為擺佈屯田都尉,領三縣屯田諸事。再表黃邵為“武猛都尉”,統帥三縣之兵。
“無妨。”郭嘉笑道:“李通此人,忠義雙全,大義專斷。起兵朗陵,乃不得已而為之。亂世當中,能保一方百姓。且與士平分荊布,又豈會害我一介墨客。明廷且放心,此去即便無成,亦性命無憂。”
封為長公主湯邑,安閒道理當中。
三今後。何儀,何曼並黃邵所部,三路齊出,高低夾攻。儘滅潁陰宗賊。檻車發往洛陽,交由右丞決計不提。堡中屯糧、牛馬、構造器,悉數分與屯戶。一時歡聲雷動。
彆帥言道:“與大帥吳霸,很有仇怨。”黃巾渠帥之下,稱“大帥”。大帥之下,稱“彆帥”。如此說來,吳霸氣力不弱。或亦稀有萬之眾。
“此乃豪傑。”郭嘉言道。
五長公主湯邑中,位於豫州者,隻剩汝南郡陽安一縣。數縣相距不遠,快馬半日來往。即便異地辦公,亦無不成。因而攜五百黃巾衛,宋奇、郭嘉,擇日出發,南下陽安。陽安縣,曾三為陽安侯國。“徙封大國,為陽安侯”,僅此一句,便知陽安曾富可敵國。
“此人名喚李通,字文達,小字萬億。年方十九。”麾下黃巾彆帥,這便將汝南諸情,娓娓道來。
趁黃巾眾入城規複元氣。宋奇命有司清算好田宅集簿,傳命各塢堡宗賊,準期償還。若苦主百口逃亡,則收歸公田。至於所簽賣地券書,憑春秋決獄,“乘人之危,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悉數判為無效。
券書引自漢律,然春秋決獄卻出高傲義。大義高於漢律。若執此律而有違大義者,皆可判負。無庸置疑。
“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三縣乃長公主食邑。明廷既為長公主取食,攻破塢壁,抄儘豪強,天經地義。至於堡中存糧積財,如何利用。全憑貴公子專斷。便是悉數劃歸長公主統統,亦無可厚非。今卻散於流民,如何能不令人感激涕零。齊稱:公子高義。
洛陽貴公子佩五縣令印,又身兼五縣主家令。必出身權貴。論大義,不及。論權益,更不及。論兵卒,遠遠不及。卻又難捨塢外無數良田,擺佈難堪。首鼠兩端,一時竟不知該如何是好。
換言之,若去陽安,當經李通大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