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三章 公允[第2頁/共3頁]

不過固然如許,但這並不代表蕭木冇有其他的體例,因為那兩個寺人索要過賄賂的事情實在是太較著了,任何一個智力普通的人都能夠看得出來,蕭木當然不成能就這麼白白地放過他們兩個,因為如果他們真的索要過賄賂的話,那他們之前必定也冇少做過近似的事情,隻要仔細心細地調查的話,必定能查出來,已大明東廠在這方麵的才氣來講,戔戔兩個淺顯的寺人,把他們的秘聞查上一個底朝天並冇有甚麼難度。

因為單憑肉眼察看便能夠證明這個巫蠱底子就是一個布娃娃之類的東西,以是宮女小紅是無罪的,這一點很輕易肯定,從那兩個寺人說話的口氣當中也一樣能夠聽得出來,他們兩個已經不再敢把這個布偶叫做巫蠱,而是用“這個東西”來代替了,這申明即便是發明這個東西的他們本人也不再對峙宮女小紅是有罪的了――他們也是曉得察言觀色的,見皇上和皇後孃娘全都對這個布偶不覺得意以後,他們當然不敢再堅稱這就是巫蠱,畢竟現在他們本身都有點本身難保的意義,這個時候拂逆了皇上的意義當然死得更快。

以是說,因為蕭木掌的這個家實在是過分於龐大了,再加上蕭草本來就不是甚麼當清官的料,以是蕭木對這類“家務事”實在是提不起甚麼興趣去措置。

實在蕭木會有這麼多的顧慮首要還是因為遭到了後代當代化高檔教誨的影響,畢竟在蕭木餬口在後代的法製社會。以是在蕭木看來,判案最最首要的當然就是證據,如果冇有證據,即便那兩個寺人再如何可疑,本身再如何不信賴他們的話,也不能隨便定他們的罪,――即便本身是天子,冇有人敢對此說三道四,但蕭木還是過不去本身內心的那一道關。

但即便是如許一個心知肚明的究竟,想要證明起來的難度也是相稱之大,蕭木簡樸地思慮了一下,就發明瞭這一點。

以是對於這兩個寺人到底有冇有索要賄賂這件事情,蕭木不籌算立即做出訊斷,而是決定再持續清查一下,如許不但能夠找到充分的證據,並且還很有能夠挖出他們之前乾過的活動。如許措置,必定不會有人會以為本身辦事不公,對於崇禎天子的名聲也不會有任何不好的影響――還是那句話,就算蕭木不這麼做,也不會有甚麼影響。

有道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對於蕭木這個大明的皇上來講,此次的“巫蠱事件”就是一個純粹的家務事,被抓到控告“施用巫蠱”的宮女小紅,和抓人的兩個寺人提及來全都能夠算作蕭木這個皇上的“家庭成員”,隻不過蕭木的這個家――也就是全部皇城的範圍實在是有些龐大,大抵有幾萬人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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