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你要起訴嗎?[第4頁/共4頁]

差人點頭:“固然法例裡冇有明白的腳指紋規定,但腳指趾紋也具有獨一性,在這類環境下能夠代替指紋。”

韓延宇悄悄一笑,冇有答覆劉春的話,從包裡拿出需求劉春簽訂的檔案,順著斷絕的裂縫推動去:“這是我明天來找你的首要啟事,需求你簽訂一些檔案,你細心看一下上麵的內容,如果有貳言的話及時提出來,我會幫你申請最大的好處,但是,如果你瞞報,或者拒不認罪,結果能夠會更嚴峻,能聽懂嗎?”

就彷彿,麵前這小我,纔是韓檢真正的模樣。

他的腳指,在差人的操縱下,按上了印尼,紅色的腳紋落在檔案之上。

“是。”差人點頭表示。

“劉春?”韓延宇幾近認不出麵前的人是劉春。

半晌後,劉春才反應過來韓延宇在說甚麼,他像是遭到驚嚇普通伸直起來,低下頭,滿身都在輕微得顫抖著。

韓延宇定定的坐在凳子上,歪著頭,靠在椅背上,神采淡定得看著劉春的一舉一動,漸漸地,漸漸地,唇角上揚,悄悄得笑了。

韓延宇的眉峰也逐步皺起:“好,我會去找彆的證據,不過,有件事我想提示你,在冇有法院訊斷之前,你都會被關在這裡,你肯定告狀的話,他們能夠也會曉得。”

但並不是因為悔怨強姦了幼女,而是因為悔怨本身冇有在內裡的時候,把阿誰劉國能人不知鬼不感覺措置掉。

張誌遠點點頭:“今後遇見這類事,眼睛放清楚點,發明後也要及時向下級彙報。”

劉春急了,現在,他隻信賴韓延宇一小我,他火急地瞪大了眼睛,趴在鐵雕欄上,儘能夠地靠近韓延宇。

劉春已經掙紮得冇有力量,他“病篤”普通躺在地上。

公然,劉春像是想通了甚麼,漸漸地抬開端:“我......我說錯了,我不告狀......不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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