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延宇低下頭,冷靜地跟在唐卡身後,天氣越來越暗,他不成能就如許放著一個年青女孩單獨分開。
“不是,他.....戶口本的春秋改過的,案發時,他滿十四歲了!應當負刑事任務的!並且......”唐卡正要說話,被韓延宇打斷。
完整不實際。
如果然讓兩小我就這麼走歸去,夠嗆。
“這不是豪情用事。”韓延宇不承認,“案發時,劉國強未滿十四歲,還是理,不消承擔刑事任務,這是其一。”
他停下腳步,看向唐卡:“卷宗你都看過了吧?”
唐卡無語得苦著臉:“哎呀,我真的是!.......佩服了!”
但唐卡揹著身,冇有發覺到韓延宇的行動,已經本身重新站了起來。
說完,本身開了後座車門,上車,乾脆誰也不看,閉上眼睛,握在車門的角落裡,就像一隻受傷的小狼狗。
韓延宇輕聲說道:“法大於情,還是情大於法?這是我們一向在切磋的題目,但是,也是一個一向都冇有成果的題目。”
從看管所到查察院的路程很遠,要說真的走歸去,
張誌遠仍然站在原地,歪著頭:“哎?不是,你認定我會返來接你們?”
唐卡曉得韓延宇一貫不愛理人,便轉向張誌遠:“你說,甚麼事很傷害?”
“劉國強的案子。”韓延宇冷不丁地持續說道,他停下腳步,泄氣地回身坐在路邊的台子上。
“不是,你說清楚啊韓檢,光活力有甚麼用?我纔是你的查察官助理啊。”唐卡對這兩小我已經冇體例評價了。
韓延宇直視著火線,中間就是汪洋大海,遠處,輪船鳴笛聲響起。
“如何了?你們兩個如何還吵上了?”唐卡小跑疇昔,站在韓延宇一邊。
兩小我的影子被拉扯著,一前一後,不遠不近。
張誌遠咬著牙上了車,重重得關上車門,重拍一下方向盤,氣得直感喟,隨後踩下油門。
韓延宇瞪了一眼遠去的警車,嘲笑一聲,持續快步走去。
兩個男人相互瞪著,誰都冇有答覆唐卡的話。
遠處的轉彎處,一束車燈強光暉映過來,從韓延宇和唐卡的中間疇昔的時候,用力踩下了刹車。
是一輛警車。
唐卡看到張誌遠,直接委曲得差點哭出來,抬腳上車後,卻俄然認識到,方纔彷彿是張誌遠不讓韓延宇上車的,作為查察官助理,她天然不能跟著差人的車子丟了,丟下本身的帶領分開。
但是,冇有一輛車停下來。
坐在後座的韓延宇找了個舒暢的姿式躺下來,仍然閉著眼睛,將方纔從唐卡的揹包裡拿出來的檔案質料罷手抱在懷裡,笑了:“你必然會返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