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殺人越貨[第4頁/共4頁]

這一日非常罕見的,裴大司馬盛排儀仗,親身跑到去北門外去迎人。城內百姓及中下級的官吏都不由交頭接耳,群情紛繁,不曉得是誰值得大司馬如此地勞駕往顧——莫非是洛陽有天使前來宣詔不成麼?

當然啦,在此之前,等老爺我得勝返來,得先過過眼,看有冇有值得自家留下的。

甄隨笑問:“有何不成?如此一來,這功績便落到我等頭上,豈不比讓奸賊得去要好麼?”

中國人自古以來就非常正視教誨,傳說期間臨時非論,起碼從周朝起,就建立起了原始的官學體係。按照記錄,西周官學分國粹和鄉學兩種,國粹設在王都和各諸侯都城邑內,分大學、小學兩級,鄉學彆名序、庠、校、塾等,則分置於王都郊野六鄉以內——不過也有一說,所謂鄉學,不過是鄉老之類聽政、議政的場合,跟黌舍毫無乾係。殆至春秋、戰國,又生私學。

在甄隨想來,靳氏兄弟都是胡人,還是胡人中的大奸賊,這般貨品,多數督必然也是討厭的,故我於此殺之,多數督必不懲罰。

秦禁私學,而廣官學,不但在中心設博士官,在各郡也普設官學,名為“學室”,作為根本官吏的養成所。漢朝的中心官學更加發財,不但有傳統的太學,另有文藝專科學院“鴻京都學”,有外戚個人創辦的貴族黌舍“四姓小侯學”,等等。

姚弋仲沉吟少頃,建議說:“當請司馬來,與之同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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