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過河拆橋[第2頁/共5頁]

二人商談很久,還價還價,終究決定分三成裴氏族人――大抵連男帶女加老弱是一千多人――及呼應奴婢、佃客,遷往關中去安設。至於詳細落實到哪些人頭上,裴通說了:“叔祖久執族政,天然由叔祖鑒定,我是不便越俎代庖的。”

他也曉得裴該、裴通圖謀本族權益,蓄勢已久,必定不會分炊、充公財產這麼簡樸鹵莽。對方必然要先以暴烈之政來打單、壓逼本身,最後纔會圖窮匕見……

此前,裴該任命李容為河東郡守,要他設謀打壓和減弱境內豪強,李仲思首要的手腕,就是分化崩潰,操縱各家屬內部的衝突,使其首要支係分爨。固然僅僅半年多的時候,見效已然非常明顯了。

這年代墨授長吏的權力是很大的,隻要不違背朝廷根基法度,也不違背常情、常理,天然能夠出台各種處所性臨時辦法,而普通環境下,朝廷隻當作果――如果是以鬨出事兒來,哪怕你一板一眼履行朝廷法律,也要受責;倘若承平無事,隨便你在處所上如何搞,朝廷是懶得理睬的。

這是裴該的叮嚀,但裴粹並不了了裴該真意,因而暗做手腳,將裴氏族人大半留居於渭水河穀,賜與良田,以拱衛行台地點的長安城。就此而曆十數年,京兆裴氏蔚然大興,其顯赫更超出於聞喜本家之上。

裴家伶仃肇事?恐怕大司馬就等著你肇事好清算呢!至於裴通,他是大司馬的從弟,又姓裴,說不定過後不但不會遭到指責,反倒會留下“大義滅親”的雋譽。

裴碩苦笑道:“不敢欺瞞,這十餘年間,裴氏確切收聚了很多的饑民,充為奴婢、佃客,也是以而購得一些田土。但是在在皆有文契,符合律法,還望縣尊明察……”我們是合法蓄奴,合法買田的,如何能夠平白無端地吐出來呢?

裴碩擔憂的是裴氏式微,但實際上隻要裴該權益不墮,就算聞喜本家全都死絕了,裴氏亦遲早答覆。那麼你裴該感覺聞喜本家不成靠,既難以把控,又派不上甚麼用處,光留個祠堂、祖墳就充足了,還不如彆立裴氏,由此直接篡奪……不對,是複取宗族之權益,也在道理當中啊。

裴該就此說了,你既入我麾下,大可建功立業,青雲直上,另有需求私掌那麼強大的武力麼?即命裁撤包含薛強壁在內的統統塢堡,並將薛氏強兵三百餘人歸入大司馬全軍體係,遷其妻孥入於關中,入籍並給授田土。如此一來,即是根基上把薛家的武力給收編了。作為酬答,則授薛寧上尉銜,給號虎牙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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