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婦人之仁[第3頁/共5頁]

隨即揚鞭一指,厲聲道:“叛者皆當殺!今殺此一族,諸戎俱恐,才氣保得西陲長治久安!”

除非郭默真的殛斃了婦孺,那才罪無可赦——因為軍法嚴禁殛斃布衣,不管晉戎,而婦孺實際上是不能算作軍事職員的。

則殺老戎猶有可說——全民皆兵嘛,老戎確切也有能夠上陣——殺婦孺就屬十惡不赦了,裴該的這條底線是絕對不成觸碰的。

對於所俘戎人,多數押往扶風國,與晉人混居屯墾,此中戎婦適齡者,皆配晉人——倒有一半兒都被前軍將士朋分了——小戎擇十歲以下孤兒,送長安入孤兒營。

實在這是瞎話。究竟上郭默歸郡以後,便即分撥兵馬,搜掠各部戎人,某些部族的青強大多或在六盤山麓被殺,或者逃散,某些部族的青壯則跟著彭夫護去攻打烏氏了,是以所獲多為老弱婦孺。郭默觀察俘獲,略一偏頭,就見一名十歲高低的小戎死死盯著他,目露凶光,隨即還矮身撿起塊石頭,朝著郭默便狠狠投擲過來……

“天下大亂,皆因胡戎,若能殺儘彼輩,天下天然安樂。前此平彭盧時未能殺儘,纔有本日之叛,今若殺儘,乃無明日之患!然察前此不殺者,為雍州尚未底定,秦州不在把握,恐其再亂,拖延日久,有害方略。現在雍、秦二州,皆歸多數督,而彼獠又起兵變,則此時不殺,更待何時啊?!”

裴該喝問:“汝是說我婦人之仁麼?!”

對於郭默,裴該先是怒斥,繼而勸戒一番,暫不嚴懲,記其大過一次——並將此事佈告諸將,引覺得戒。郭默逃過一劫,深感裴度勸諫之恩……

郭默從速答覆說:“婦孺皆俘,並未殛斃,即亂軍中死者,亦不梟首……”

郭默從速躬身,說:“不敢。多數督欲以仁德化被,何如戎人不識美意,本日既然能叛,明日也一定肯從王化,若不除根,其草重生。還望多數督三思……且軍法中,不見有‘不重傷,不禽二毛’之律……”

並且顛末彭夫護這麼一鬨,都盧已成空城,晉人也根基流散,因而裴該無法之下,隻得譭棄都盧城,將殘剩晉人也全都搬家到烏氏去。

但是郭默畢竟久鎮安寧,對於彭盧環境比較體味,則他言之鑿鑿,裴該一時候也不便反詰。纔剛一立眉毛,就聽郭默持續說道:“非止老戎,即戎婦亦多有執械侵占者,察其父兄皆為王師所殺,彼等又豈能心無怨懟呢?心既有怨,必教其子,則待幼兒長成,又成禍害。末將此行,多見戎婦、戎兒,目露仇恨之色,使我難以安寢。想此地近戎,必遭騷擾,若境內之戎與境外之戎相勾搭,兵戈久不能息,本日之事,必將複現於明日,受害者唯晉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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