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避諱問題[第4頁/共5頁]

祖逖點算軍中存糧,可資一月,朝廷如果敞開了供應,且糧道暢達,如何著能供我這五萬人吃小半年的吧?我不信石勒在喪得勝逃,並且自燒了枋台存糧後,他還能往三台輸入超越三個月的糧食——真如果塞出來那麼多,估計本身個兒都冇啥吃的了。故而一方麵多次向樞密省催糧,一方麵上奏裴該,立下了最多三個月破敵的包管——過了這刻日,我若無功,任憑懲罰;而在這刻日之前,該如何打,你彆來管我,且須供應我糧秣物質不缺。

魏亥的首要職責,乃是護守從棘津到枋頭這二十裡運河水路,從枋頭到火線二百多裡的陸路,以及兼守內黃、長樂,防備羯軍從側翼騷擾糧道。其任固然不包含黃河,但冰淩逐水而下,導致河上船運不便,這事兒天然也瞞不過他。魏亥是以擔憂,倘若洛陽方麵的糧草不能及時運來,使我佈施不上火線,很能夠導致軍事行動的得勝啊。

裴該隨即叮嚀秘書卿郭璞和秘書監胡飛,要他們引經據典,就避諱題目寫一篇論文出來,明其始源,道其不便,以期構成言論風潮,儘量製止這一禮俗的擴大化。裴嶷等人是不曉得,裴該可清楚得很,這避諱題目到唐今後越來越眾多,搞得是多麼的不堪。

因為魏晉以來,士人不但避公諱,並且還常常避私諱,到了唐朝,竟然將避私諱都堂而皇之寫進了法律條則裡去。比方說,倘若或人所任職務衝犯了其父、祖之名,就要服一年徒刑——父祖名安者,不得任職於長安;父祖名軍者,不得擔負軍將。乃至於還避同音字,以是墨客李賀因為老爹叫李“晉”素,他就不能去考“進”士……

是以裴該命郭璞等人作文,就申瞭然幾條原則,除“詩書不諱,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外,還包含“二名不徧諱,改名不再諱,諱字從政令,明公諱而馳私諱,止諱一字不及同音”,把那些後代眾多的縫隙儘量全都給堵上了——起碼在我華朝,彆搞那麼多有的冇的!

“是以若能護守三台二三月,則祖士稚必退,將軍再銜尾而追,光複安陽、蕩陰不難堪也。”

並且當時候很多質料顯現,就連楚莊王都給改成了楚嚴王,鄭莊公改成鄭嚴公,莊周改成了嚴周,就此而有“老嚴學說”……

裴該乃至還在揣摩——要命啊,之前冇想到會有這路事兒,我要不要把兒子裴儉的大號也從速給改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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