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服不服?![第4頁/共4頁]

軍中比武,本是常事,當即便有小校取來一捆木刀、竹杖,由甄隨、陳安二人遴選。但是甄隨卻一瞪眼:“此是性命相搏,汝等當是遊戲麼?取我大矛來!”諦視陳安:“汝想來也攜有兵刃,可喚人取了來用。”

是以用心一收矛,賣個馬腳,引甄隨來攻。甄隨貌似毫偶然機,挺矛直刺,卻被陳安輕鬆避過,同時倒轉矛來,將矛鐏直取甄隨躬前支撐的右腿。

終究,甄隨把陳安按鄙人麵,並且反擰過對方的右臂……

甄隨要真敢這麼乾,裴該哪怕抹著眼淚,也得讓他給陳安抵命,不然軍中法紀何存?他還如何束縛部下,如何懷撫降者?

照事理來講,甄隨雙手在外,矛勢已老,勢難回援,而右腿躬曲在前,也不易及時閃避,這本是無救之局。孰料甄隨俄然間放手,將自家長矛撇了,卻一雙白部下落,一把就攥住了陳安的矛杆——矛鐏的尖端間隔他膝蓋竟還不到一指間隔。

裴嶷這才終究喊出聲來:“且住,可謂平局!”但是正在搏鬥的緊急關頭,誰會去理他?他號召保衛去分開二人,但一名衛士纔剛靠近,就被甄隨躺在地上飛起一腳,猛踹出一丈多遠去,倒地不起……餘眾無人再敢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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