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荏仿若石像。一時冇有任何反應。
各個擺設都在爭權。冒死想“篡權”,恰好大理寺那邊出了事還往外推!
“張友全殺王二麻一案,案情簡樸,人證物證齊備,並且當事人招認不諱,為何會被采納告狀?”
“題目另有很多,”朱慈烺道,“又比方新拓之地,局麵未穩,每個漢人都是可貴的戰力,怎能不給火器防身?”
“推事院甚麼來由不備案?”張荏一邊翻開卷宗,一邊問著。
在吏部就有個段子。說是選官時不消問彆的,隻問是否支撐攜槍推移,諸學提高火銃練習。
隻是審判官體係被都察院整得早已風聲鶴唳,一碰到“蠹”字鐵定去萬裡以外安家,而阿誰“庸”字落在頭上,這輩子的升遷也就有望了。
崇禎天子是萬曆天子以後獨一一個成心識奪回政權的天子,但他能夠想到的手腕隻是“換人”。國變之前十七年,凡五十相,破了大明的記錄。敲碎了武將對文官重臣的憑藉乾係,同時也落空了朝廷對軍隊的節製權。
如果退役兵士能夠想殺人就殺人,還不獲得嚴懲,這個天下得亂成甚麼樣?
大明的刑案統領權非常廣,隻要與案情搭上一點邊就有資格管。順天府以此作為不備案的啟事,必定是因為此人身份特彆。
朱慈烺道:“就是如此又有人說了:好人老是能夠搞到火銃的,乃至於本身打造一杆土銃也不是難事,以是更該讓良家子有自保之力。”
張荏在一個平常的淩晨進了都察院,乍眼就看到桌上躺著的卷宗,倒是一樁鐵案。
直到都察院將統領權題目提交上來,算是給朱慈烺了一個接辦的機遇。
“陛下,殺人償命,如此簡樸的事為何會鬨得滿城風雨?”段氏非常不解比來報紙上的爭辯會這麼大。更不認同張友全光天化日之下開銃殺人,即便有人指出這王二麻本是個破皮惡棍,並且在東虜據城時有過叛變行動。
這也是內閣諸公成心偶然但願聽到的聲音。
自從崇禎天子還都以來,京師差人局、巡檢司。就對京師治安整治下了極大的工夫。加上金鱗會這個似白還黑的“官方構造”存在,京師街麵上就連竊匪都不見了,真可謂是路不拾遺。
……
固然滿天下的人都堅信:君權即為政權。實際上大明從成祖設立內閣以後,君權和政權就已經分離了。從仁宣之治到嚴嵩亂政,都是政權不竭從天子轉移到內閣的過程,直到徐階掛出條幅:“以威福還主上,以政務還諸司,以用舍刑賞還諸公論”,竟然冇人感覺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