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曰』誤為『日』,當改。

註釋:

#10前皆為『二甲』,此不當為『二田』,當改。

#6『彘』字脫,據淩瀛初本、迂評本改。

#11『是』字脫,當補。

#2『以』字上脫『明之』二字,據淩瀛初本、迂評本補。

潘壽謂燕王曰:王不如以國讓子之。人以是謂堯賢者,以其讓天下於許由,許由必不受也,則是堯有讓許由之名而實不失天下也。今王以國讓子之,子之必不受也,則是王有讓子之之名而與堯同業也。因而#11燕王因舉國而屬之,子之大重。一曰。潘壽,闞者。燕令人聘之。潘壽見燕王曰:臣恐子之之如益也。王曰:何益哉?對曰:古者禹死,將傳天下於益,啟之人因相與攻益而立啟。今王信愛子之,將傳國子之,太子之人儘懷印為,子之之人無一人在朝廷者,王不幸棄羣臣,則子之亦益也。王因收吏璽,自三百石已上皆效之子之,子之大重。

#3『?』為『恒』之壤字,當改。

夫人主之以是鏡照者,諸侯之士徒也,今諸侯之士徒皆私門之黨也。人主之以是自淺娋者,山洞之士徒也,今山洞之士徒皆私門之舍人也。是何也?奪?之資在子之也。故吳章曰:人主不佯憎愛人,佯愛人不得複憎也,佯憎人不得複愛也。一曰#12。燕王欲傳國於子之也。問之潘壽,對曰:禹愛益而任天下於益,已而以啟報酬吏。及老,而以啟為不敷任天下,故傳天下於益,而勢重儘在啟也。已而啟與友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於益,而實令啟自取之也。此禹之不及堯、舜明矣。今王欲傳之子之,而吏不過太子之人者也。是名傳之,而實令太子自取之也。燕王乃收璽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之子之,子之遂重。

四。搖木者一一攝其葉則勞而不徧,擺佈拊其本而葉徧搖矣,拊,擊動也。臨淵而搖木,烏驚而高,魚恐而下。善張網者引其綱,若#14一一攝萬目而後得,則是勞而難,引其綱而魚已囊矣。故吏者,民之本綱者也,故賢人治吏不治民。治吏猶引綱,理人猶張目。

趙簡主出稅者,吏請輕重,簡主曰:勿輕勿重。重則利入於上,若輕則利歸於民,吏忘我利而正矣。

#13『日』誤為『曰』,據陳奇猷本改。

#9同3

#5『篤』為『驚』之誤,據陳奇猷說改。

#15『未及』誤為『朱及』,據陳奇猷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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