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章 西藏問題[第4頁/共4頁]

西藏自古便是中國國土不成豆割的一部分,耐久實施政教合一的統治軌製。這是普通人都公認地。但如果論起真正歸入中國版圖來,西藏反而要遲於蒙古,是在元期間才真正內化為中國國土(對待汗青要實事求是,就是這個時候也比大多數民族國度的構成要早)。滿族在入關前,已經和蒙古建立了牢不成破的乾係,可謂血濃於水,但和蒙古不大一樣的是,西藏則是清朝得了天下後才進入大清版圖的。對於中心當局的認同並不是很激烈。為了有效節製這一地區,清朝一方麵實施尊崇黃教的政策(順治和康熙帝都曾給*和班禪喇嘛優加封號),一方麵又不直接乾與西藏政務以示優容。直到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清軍入藏安定準噶爾兵變後,纔開端派員駐紮西藏,加強對西藏處所的辦理。而後,中心對於西藏地辦理日趨周到,1727年(雍正五年)正式設駐藏正副大臣二人,分駐前後藏。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清廷公佈了《欽定西藏章程》,規定有關藏內大小事件,均應稟明駐藏大臣辦理,並規定了西藏處所政治、經濟、軍事、交際等一整套軌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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