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這麼說,不過列行查抄還是要有的。
“對方冇來還車,莫非你就冇有去找找?”我問。
也就是說,我們手上的手機,極有能夠就是王景龍撿了紅衣女的。
“不是你們的,那你們看個啥。”這老闆有些嫌棄的白了我們一眼。
我冇有同意,也冇有回絕。
這一線索如果坐實的話,那便能夠證明,撞死紅衣女的人,恰是王景龍了。
說完以後又對我們說;“既然你們來找,那就弄走吧,省的占我處所。”
不料紅衣女一臉茫然的說;“我不記得了 ……”
在他這麼說的時候。
從手機仆人的身份來看,恰是紅衣女,而我們現在也是曉得,紅衣女的實在名字叫韓茜,從存儲設備內裡的照片來看,和現在的紅衣女倒是冇有太大不同。
隻是冇有想到的是,我們到了這裡以後,轉了一圈,竟然在一個角落,發明瞭這輛車。
“這車當時我在山溝溝裡發明的,報警了差人看了看,讓我拖來放在這裡,還說如果有人找就給人家,冇人找這就是我的了。”老闆非常坦誠的說道。
遐想著紅衣女生前用手機打過電話,隻是身後現場並冇有找到手機。
能夠肯定的一點是,王景龍冇有死。
固然這手機已經冇法普通的開機。
三年疇昔了,想要在這發明血跡是不成能的,估計當時王景龍棄車的時候,這血跡也早就給清理潔淨了。
我們細心的查詢著每一個角落,而那車廠老闆則是在一旁抽著煙,饒有興趣的看著。
我們發明,在韓茜滅亡以後,在韓茜名下的銀行卡,呈現了被盜刷的行動。
不得不說,彆看這老闆形象不咋地,不過這掙錢的手腕還真是短長,一堆廢鐵就能賺十萬,這實在把我給嚇得不輕。
我們送到技術隊以後,技術隊將手機當中存儲的資訊提取了出來,肯定了手機仆人的小我身份。
而這手機的格式,恰是三年前風行的翻蓋手機,從色彩來看,這手機應當是一名密斯的。
倒是冇想到的是,老闆說道:“找不找都一樣,不過我也是過後才曉得,那輛車在租車以後的幾個月,呈現在一家燒燬車廠,我的小弟看到的奉告了我,等我疇昔的時候,車前頭都被撞壞了,估計是那小子撞壞了車,冇臉過來還,以是這事兒我也冇往內心去,就如許不了了之了。”
這東西,方剛正正的,像是一個手機。
我當即借用了老闆的居室。
看了我們證件以後,這老闆這才放心下來,擺手說:“隨便你們咯,弄走也冇事兒,不過要我說,這上麵能有啥證據,這都三年疇昔咯,有證據也變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