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是講究男尊女卑的,出了這類事情,女方不管如何也會被扣上一個**的帽子,跳進黃河也洗不清。無法,陳巧兒隻能忍氣吞聲的回了家。而這張超作案後發明冇甚麼事,膽量便大了起來,硬是逼著陳巧兒早晨出來和本身約會,揚言如果不從便要將這件事鼓吹出去。陳巧兒無法,隻能揹著伴計和下人偷偷溜出去和張超約會,一來二去的,這陳巧兒發明張超的床上工夫比起本身老公可強了很多,起碼年齡擺在那啊,便也顯出了一副樂此不疲的態度,有的時候張超如有事來不了,這陳巧兒便罵罵咧咧的一早晨冇好氣。
紙裡始終是包不住火的,開初,陳巧兒傍晚外出,家裡的仆人和伴計還不感覺甚麼,但日子一長就開端有人群情了,比及老闆王昆返來後,便有人將老闆娘奧妙外出的事奉告了王昆。本來,王昆挺信賴本身的媳婦的,但內心多少也是有些打鼓,便想找機遇跟蹤一下媳婦,因而便謊稱要去江寧,而實際上則找了家堆棧留在了寶慶。
當時,包拯對於這個十四歲的娃娃能千裡迢迢來開封府伐鼓喊冤也非常不測,問明來龍去脈後更是被王繼的拳拳孝心所打動,便與當時的刑部尚書鄒岩一同核閱了寶慶府的殺夫案檀卷。當時,寶慶的阿誰胡塗縣官名叫劉桐,外號劉不清,固然不貪,但倒是出了名的胡塗官,彆的不說,光這個胡塗名號就夠兩位大員三思的了,這也是包拯向鄒岩建議將案件發還重審的首要來由。而重審的主審官,便是深得包拯信賴的長沙縣令張翔。
不曉得是心機感化還是卻有其事,陳巧兒身後不久,衙門的監獄便開端鬨鬼,夜晚老是模糊的聞聲有人又哭又笑,很多犯人和牢頭都曾親眼瞥見之前關押陳氏的牢房裡有一個黑影晃來晃去,且伴隨啃咬牢門的聲音,嚇得惶惑不成整天。
剛接辦這件案子,張翔便發明瞭劉桐斷案的一個嚴峻失誤──案件重新到尾,竟然冇派人去陳巧兒的家中搜尋過,因而便帶了幾個衙役前去搜尋。這一查可不要緊,在陳巧兒裝陪嫁的大箱子中,張翔竟然搜出了一個還殘留著紅色粉末的小瓷罐。厥後證明,罐中殘留的粉末恰是劇毒砒霜,且與受害人王昆所中之毒根基分歧,且據店鋪伴計交代,這個陪嫁的箱子,鑰匙隻要陳巧兒一小我有,提審了一次陳巧兒後,張翔便第二次給陳巧兒定了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