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段血淋淋的遺言,看得牢頭也是脖頸子直冒虛汗,再看地上,林巧兒十指皆破,通身鮮血淋漓,獰目而終,身上的死囚服本就是紅色,經鮮血一染已經變硬,更是讓人毛骨悚然,不曉得這林巧兒到底是死於撞壁,還是失血過量。

比及升堂後,陳巧兒才弄明白,本來是有人在張超家發明瞭丈夫王昆的屍身,而張超則早已不知去處。經仵作驗屍,死者王昆麵色青紫,銀針入腹而變黑,明顯是身中劇毒而死,因為前兩天早晨有人在張超家門口瞥見過陳巧兒,而街麵上又有一些風言風語傳言其與張超素有姦情,縣太爺便鑒定是陳巧兒與張超合暗害死了王昆。

在所謂的“鐵證”麵前,縱使林巧兒在死囚牢中哭啞了嗓子,喊破了喉嚨,等候她的彷彿也隻能是刑部關於秋後問斬的批文了。而就在此山窮水儘的節骨眼上,刑部的批文卻讓包含縣太爺在內的統統人都大吃了一驚:今悉寶慶府陳氏殺夫一案,本堂會開封府尹包拯共僔至夜,乃習此中旁惑之疑,故責以重審,宜交長沙縣張翔以讞實在,遇可執之,不得有誤。意義就是說:得悉寶慶府陳氏殺夫案今後,本官與開封府尹包拯一起研討到深夜,發明案中有很多蹊蹺,以是要發還重審,並要交給長沙縣的張翔來審理,收到(公文)後就要當即履行,不得有誤!

我本明淨如雪,怎奈天降冤獄。甚麼正大光亮,甚麼朗朗乾坤。官官皆為相護,讓我世道無良。明鏡不明,清官不清,天日渾沌,生又何乾?死又何乾?爾等害巧兒冤枉死於此,今後必遭慘報,我著紅衣而卒,必將化厲鬼雪我委曲,我冤不洗,從今寶慶無寧日。

縣太爺劉桐也思疑過是陳巧兒的冤魂作怪,便也請過一些人來看,但此時陳巧兒屍身已埋至城外,統統來看的人並不以為此事與陳巧兒有關,但也都冇看明白是如何回事,隻是說縣衙怨氣沖天,不宜久置。

見老公又外出了,陳巧兒便又想去找張超幽會,但此次張超家的門卻不管如何也敲不開,無法隻能又回了家,但冇想到的是,三天後竟然有兩個衙役橫衝直撞的進了布莊,不分青紅皂白便要拿人,陳巧兒還冇弄明白如何回事就被抓到了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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