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上)[第1頁/共4頁]

異史氏曰:“富皆得於勤;此獨得於惰,亦創聞也。不知一貧徹骨,而

物也,恐傷吾禽,喪吾業矣。”王笑曰:“縱之。脫鬥而死,當厚爾償。”

巡欲歸。見草際金釵一股,拾視之,鐫有細字雲:“儀賓府造[5]。”王祖為

與婦共短榻。婦初懼之;然察其意殊拳拳[16],遂不之疑。

[6]千佛山:彆名曆山,在濟南城南五裡。隋開皇間因山石鐫成浩繁佛像,

竟然世家。嫗夙起,使成督耕,婦督織;稍惰,輒訶之。佳耦相安,不敢有

人勸令賤鬻,改而他圖。從之。虧資十餘兩,悉脫去。夙起,將作歸計,啟

[1]郡城,府治地點地。作者故裡淄川清朝隸濟南府,府治在曆城(今濟

客鶉已敗。王大笑。俄煩,登而敗者數人。仆人曰:“可矣。”相將俱登。

虎神”,猙獰可畏。廟中羽士任姓,每雞鳴,輒起焚誦[3]。有偷兒預匿

夫,自山上來,左臂蒼鷹[7],適與相遇。遠視之,麵銅青色,模糊似廟門中

遂行。購鶉盈儋[29],複入都。仆人喜,賀其速售。至夜,大雨徹曙。天明,

客店。不料淙淙徹暮,簷雨如繩。過宿,濘益甚。見來往行人,踐淖冇脛

誰肯以九百易一鶉者!”成囊鶉欲行。王呼曰:“鶉人來,鶉人來!實給六

諾,囊貨就路。半途遇雨,衣履浸濡。王生乎未曆風霜,疲勞不堪,因少憩

又何求?”王請直,答以令媛。王笑曰:“癡男人!此何珍寶,而令媛直也?”

【註釋】

亦曾聞祖有狐妻,信其言,便邀臨顧。嫗從之。王呼妻出見,負敗絮[11],

者入邸相角。仆人謂王曰:“今大富宜可立致;所不成知者,在子之命矣。”

諸鶉之死,一定非此之鬥殺之也。君暇亦無所事,請把之[32];如其良也,

王相之,曰:“睛有怒脈[39],此健羽也[40],不成輕敵。”命取鐵喙者當

[8]課:功課,指寺廟遲早燒香唸佛的例行宗教活動,即上文所說的“焚

如王命。”王喜,即秤付之。成囊金,拜賜而出。仆人懟曰:“我言如何,

鷹虎神

先是,南道初通,葛至絕少。貝勒府購致甚急[24],價頓昂,較常可三倍[25]。

[4]長(zhàng漲)物:原指多餘物品,此指可偷的值錢東西。長,餘。

產,與相依為命,不肯售也。”王曰:“賜而重值,中人之產可致。頗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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